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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诸葛酿”再起风波 襄樊三九将江口醇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 14:5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程行欢报道:上个月15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长达数年的“诸葛酿”官司作出终审判决,然而事情并没有平息。日前,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襄樊三九酿酒厂(以下简称襄樊三九)已经于上周末正式向襄樊市襄城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声明自己使用“诸葛酿”名称的时间比“江口醇”更早,从而再次激起了“诸葛酿”之争。

  在通过邮件传递的法院受理书上,记者看到“四川江口醇酒业有限公司”在被起诉人名单中。襄樊三九酿酒厂副厂长、营销总公司总经理望得铖认为,上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只对泸州千年酒业有效,并不对其他有着“诸葛”商标的企业有效。他告诉记者:“从法律法规上来讲,‘诸葛酿’品牌之争首先不是‘商标’之争,而是‘商’名称之争。如果说前一场官司是‘商标’之争,那就会误导很多消费者及媒体。”

  根据广东高院针对江口醇与泸州千年近30页的判决书来看,江口醇赢了这场官司,用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判决书中表明,江口醇是1999年5月开始使用“诸葛酿”这个商品名称的,而四川泸州千年从武汉同和义酒公司购买的“诸葛亮”商标是2000年12月份注册的,故“江口醇诸葛酿”被认定为使用在先。这同《反不正当竞争法》正是襄樊三九厂的撒手锏。望得铖向记者表示,襄樊三九厂使用“诸葛酿”名称的时间比“江口醇”更早,他有证据表明,在1997年就已在湖北襄樊市场上市,比“江口醇诸葛酿”使用更是早了整整两年,而且襄樊三九酿酒厂合法使用的“诸葛亮家”商标更是1990年就已注册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襄樊三九“诸葛酿演义”名称使用在先、注册商标在先,因此他们会向法院要求被告四川江口醇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和销售名称为“诸葛酿”的白酒商品,并在媒体作出不再侵权承诺和道歉。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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