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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肆意排污者,停贷断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 02:30 人民网-人民日报

  

何 影绘 在河南,从今年下半年开始,一项由环保、金融、供电、监察等多部门联手参与执行的“黑名单”制度,伴随着越来越强劲的制裁,令肆意排污者脊背发麻……

  本报郑州12月4日电 记者戴鹏、曲昌荣报道:河南省漯河市华星薄板有限公司因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擅自建设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被纳入环保“黑名单”。按照“清除原料、拆除设备、断水断电、吊销执照”的标准,近日,不仅供电公司已经给其断电,公安、工商部门也按照要求关闭了该企业。

  公开曝光、限时办结、贷款受挫、拉闸断电、评先“没戏”……在河南,这一系列的严厉惩办,对那些一味盯着钞票而忽视环保效益的企业来说,的确不是个好消息。从今年下半年开始,一项由环保、金融、供电、监察等多部门联手参与执行的“黑名单”制度,伴随着越来越强劲的制裁,令肆意排污者脊背发麻。

  一周前,在知情群众举报、有关部门明察暗访并经最终裁定后,位于平顶山、南阳、漯河、鹤壁、安阳等地的5家环境违法企业首次登上了这个“黑榜”。受到制裁的还有河南鑫源丰实业有限公司、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镇平分公司、鹤壁造纸厂、安阳市第九染料

化工厂。

  河南是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实行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的。6条严规将制裁进入“黑名单”者:要向全省通报批评,曝光其违法情况;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限时办结;向金融信贷部门发出通告,提醒他们在放贷时慎重对待这些投资风险高危企业;由电力部门对其限电或停止生产用电;取消该企业的年度评先资格;向社会公开承诺整改措施等。

  走出“环保无奈”怪圈(快评)

  沈寅

  非法排污屡禁不止,更有企业顶风违纪,守法成本高而违法成本太低,环保执法近年来似乎走进了一个怪圈。

  就拿四川沱江特大污染事故来说,造成经济损失2亿多元。可按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最高额度,川化集团仅被罚款100万元。而有的大型企业,治污设施每天运行费用就在10万元左右。算盘这么一打,与其治污还不如受罚。

  河南环保、金融、供电、监察联合出手,公开曝光、贷款受挫、拉闸断电等惩罚措施多管齐下,无形中从各方面大大提高了企业的违法成本,既起到了震慑作用,也为走出“企业无赖,环保无奈”的执法怪圈提供了思路,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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