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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期货市场迎来全新发展机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 05:50 深圳特区报

  出席第二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的专家充分肯定期货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

  期货市场迎来全新发展机遇

  股指期货很快要推出,利率和汇率衍生产品也在积极地探索之中

  “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历史证明,金融期货不是‘想不想要’的问题,而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在昨天召开的第二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上,与会专家均对期货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给予了充分肯定。他们认为,金融期货是适应各类机构规避金融风险的需求而出现的一项重大金融创新,是现代金融体系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和完善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渐趋成熟,这为发展金融期货创造了有利条件,在各种条件准备充分的前提下,中国的期货市场将迎来全新的发展时期。

  发展金融期货条件已具备

  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国的

股权分置改革取得了重要的进展:证券市场机制正在逐步地完善、资本市场步入新的历史时期、金融期货产品之一的股指期货很快要推出、利率和汇率衍生产品也在积极地探索之中……这些有利因素都为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资本市场研究会主席刘鸿儒认为,我国已经具备发展金融期货的条件。

  刘鸿儒做出上述判断的理由是:“十一五规划”强调了“要稳步发展期货市场”,这体现出中央政府对发展金融期货市场的决心;金融市场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新修订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即将出台,《期货法》的立法工作已经提到了议事日程。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法》由全国人大财经委起草,今年3月17日已经正式成立了《期货法》的起草组,这将是我国资本市场继《公司法》、《证券法》成立以后又一项重要的立法工作;资本市场有了长足的发展,市场的机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商品期货市场已经形成多方协作、集中统一的监管模式,监管体系日益完善;投资者不断成熟,机构投资者队伍增长迅速,风险管理意识得到增强。这些都为金融期货的推出打下坚实的基础。

  立法先行稳妥推进

  与会专家认为,金融期货在我国是新生事物,上市交易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比如法律、法规、制度方面的建设就是首先要做的事情,它将更好地推进期货市场稳定健康地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周正庆认为,立法对于期货市场的规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期货市场是虚拟经济的高级形态,产品结构多样,信息的反映速度快,市场影响力大,监管水平要求高。我们立法工作的目标是逐步建立适用范围明晰、体系完整、层次分明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管体制提供法律依据。

  他建议,在对期货市场的立法过程中,首先要明确法律的调整范围。期货产品分为商品类的衍生产品和金融类的衍生产品,而金融类的衍生产品又包括期权、股票和股指、股价指数、利率、汇率以及在柜台系统交易的结构化的产品。其次要准确区分证券和证券的衍生产品的范围,新通过的《证券法》已经将证券衍生品种的发行和交易纳入了《证券法》的调整范围,但只是作了原则性的规定。第三,要充分考虑利率、汇率衍生产品和柜台市场结构化的产品在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为市场的创新预留法律的空间。

  风险控制为首要任务

  今年,我国的期货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以我国的商品期货市场为例,2004年交易量为16万亿,2005年略微下降一点,今年到目前为止已经超过了20万亿。与会专家纷纷认为,这将极大地改变中国期货市场的格局,增强期货市场的高度和地位,也可以说它标志着中国期货市场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在股指期货积极筹备的过程中,需要对下一步中国期货的发展有一个总体的规划,对此,与会专家提出了各自的建议。

  

证监会前主席周道炯建议,在起步阶段,应该把风险控制作为首要任务。发展金融期货是中国资本市场多年的愿望,但是应该看到金融期货的定量和交易确实很复杂,它的专业性很强,风险也比较大。境外市场曾经出现过一些风险事件,影响了市场的正常发展,所以我们在起步阶段既要抱着积极的态度,又不要片面地追求市场的规模和交易量,要落实科学发展的要求,只有风险控制做好了,金融期货市场才能走得更快、更远、更好。

  证监会期货部副主任黄运成就股指期货的风险控制发表了看法,他说股指期货交易系统的框架已经具备,但系统的友好界面设计、信息处理及分析、信息安全性的保障等方面差强人意,亟待加强。风险控制系统建设和风控人员的培养需要重点加强。另外,从模拟交易反映的情况来看,加强投资者风险控制教育也是一项重要工作,要让股票市场的投资者认识到期货投资具有特殊性、与股票的现货投资相比有根本区别、风险控制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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