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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人员可到第二稽查局办理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 05:50 深圳特区报
2006年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年审启动 相关人员可到第二稽查局办理 一年一度的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年审工作已拉开了序幕,对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货物运输业的自开票纳税人,要求在2006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备齐相关年审资料,前往深圳市地税局第二稽查局办理自开票纳税人资格年审。 各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应填写《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年审申请审核表》或《取消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申请审核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原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四、道路或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五、车辆道路运输证或船舶营业运输证复印件; 六、发票领购簿原件; 七、年度财务报表(2006年三季度); 八、自有运输工具变化情况; 九、地方税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税务部门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年审,对于年审合格的纳税人,可继续自行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对于年审不合格的纳税人,税务人员将要求其在3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自行开具发票。税务人员将在规定期限内对整改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税务人员将在《发票领购簿》上加盖“已取消自开票纳税人资格”专用章,并收缴未用货物运输业发票,纳税人如需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的,可前往税务机关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张小珊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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