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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把住信用卡最后一道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 07:25 中国质量新闻网

  刷卡消费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缺的一种消费模式。然而刷卡消费是否安全呢?作为最后一道防线的收银员是否履行了职责?笔者在走访了北京、天津、上海、武汉几个城市后,发现各地收银员的这种“把关”意识确实差强人意。

  笔者在百货大楼一层购买商品后,来到收银台刷卡,在签单后收银员只是简单核对了一下笔者的签名与信用卡后的签名就退回,并未对所签字体仔细核实。在新东安市场二楼,笔者在某时装店购物后刷卡,收银员根本就没有核对就直接把信用卡与货品交给笔者。在东方新天地购物时情况类似,对于笔者的潦草签字,收银员也只是简单看了一下,就把卡还给了笔者。

  笔者在天津伊势丹商场消费时情况出现了喜人的变化。在收银台刷卡时,收银员叫住了笔者:“先生,您的签名与卡后签名不一致。我们不能验收。”“那我再签一遍。”在笔者第二次签名后,该收银员仔细核对了笔者所签姓名与卡后名字笔迹,但还是摇摇头,“对不起先生,您的签字与卡后还是不一致。”“怎么会还不一样呢?这就是我的卡呀!”“对不起先生,您的签字确实和卡后有差别。”无奈之下笔者只能拿出身份证交给该收银员核对,在进行了仔细核对后,该收银员才把信用卡与身份证交还笔者,“现在核对清楚了,这确实是您的卡。”“您真仔细,在别的地方早就完事儿了。”“这是我的责任。”收银员答道。

  上海的情况与北京类似,收银员虽然核对,但并不深究一些细微之处。

  武汉的情况最令人担忧。笔者走访了武汉几家不同规模的商场,发现不同商场员工的责任心竟有天壤之别。

  在武昌某高档商场,笔者随朋友一共在三个楼层进行消费。这些收银员对笔者所持的信用卡都进行了仔细的核对,其中的一位收银员核对信用卡更是认真仔细。“对不起先生,这张卡只能是持卡人本人使用,您不能用。”“可是我的朋友在那边(指着较远处)试衣服,不方便过来,我代她刷卡。”“对不起,我们有规定,这种卡只能本人刷卡,不能由别人代替。”最后,在我的朋友亲自刷卡,收银员仔细核对后,这单交易才算完成。

  而在仅仅一街之隔的某商场,收银员居然在笔者使用朋友卡片,并见签名明显与卡后签名不符的情况下,接受这笔交易。笔者质疑:“你怎么不看签名是否一样呢?”该收银员重又拿起卡片与单据核对后交还给笔者“没问题!”“可是这两个签名不一样啊!再说这卡不是只有本人才可以使用吗?难道你不知道?”“对不起,先生,我们这里都可以使用。”“难道你们这里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吗?”该收银员没有再回答笔者的问题。

  而在其他规模不大的商场,有的收银员不看签单就完成交易。

  对于信用卡使用的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其中一条是这样规定的:信用卡只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持卡人对凭信用卡而发生的付款应负完全责任。

  而在其他银行关于信用卡使用规定上,都有类似的一条规定:乙方(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消费、转账或支取现金按有关使用规定输入密码或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乙方本人所为;凡未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则以持卡人签名或签名加登记身份证件号码的交易凭证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从上面规定中可以看出,“持卡人签名或签名加登记身份证件号码的交易凭证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确实是现今验证持卡人身份的最基本方法。而综上几个城市的一些收银员的表现,却无法确保信用卡的使用安全。因而,提高收银员防范意识,加强收银员识别能力是当务之急。只有使收银员守住这最后一道防护关口,才能保证广大用卡人的权利和安全,使得持卡人无论在何地消费都能安心、放心。

  (《中国质量报》)

作者:实习生 陈 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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