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财经纵横

北京率先出台实施细则年收入超12万者须自行报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 10:53 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30日证实,该局已于日前正式向各区县地税转发了国税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并就有关问题做了8项补充通知。

  通知要求,北京市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无论代扣代缴单位是否按规定为其进行了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无论纳税人是否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了日常自行申报,均应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公历1月1日至3月31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

  记者了解到,2007年是新修订的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按修订后的税法规定自行纳税申报的第一年。


 记者:岳瑞芳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