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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全程陪同比“领导不在”进步(观点·碰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 00:18 人民网-市场报

  新闻源

  安徽枞阳县规定,对中央、省外媒体以及其他新闻媒体涉及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报道采访,被采访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接待,全程陪同采访,并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

  (11月27日《新安晚报》)

  ■正方

  全程陪同是好事

  和想象中一样,网上几乎是一边倒的批评之声,认为枞阳县的此项规定“有让记者缄口不言”之嫌。但是,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想到在自己实际采访过程中的种种遭遇,笔者想说,“全程陪同”要比有关部门人员冷冷地告诉你“领导不在”进步得多。

  笔者注意到报道中提到当地提出,新闻舆论监督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神圣职责,配合接受记者采访,是各级组织向媒体和群众阐述自己观点、消除矛盾误会的机会,也是一种责任。回避拒绝采访或提供虚假信息,使媒体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事实真相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是一种失职和渎职行为。不能不说,对新闻舆论监督能够认识到如此高度是难能可贵的。

  在实际工作中,笔者不止一次亲身感受到“有意回避或拒记者于门外”的“厉害”:你明明是抱着核实情况、查清真相的目的去的,但就是在办公室里找不到你要找的人。“领导不在”、“领导开会”、“干什么去不知道”……这几乎成为某些地方、某些部门的“挡箭牌”。因为缺失了当事一方的说法,使得一些问题越搞越复杂。

  笔者认为“全程陪同”较之“领导不在”是种进步,进步就进步在这种措施体现出了一种直面问题的态度并予以制度化、责任化。话不说不透,理不辩不明,针对工作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与其做一只埋头不理的“鸵鸟”,不如担起本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直面媒体。

  ■反方

  领导全程陪同实为限制采访

  正常的新闻采访,并不需要“热情接待”,也不寄希望于采访对象不推诿和敷衍,而是立足于去伪存真的探寻。当然,有关机构从公共关系学的角度,把接受采访作为“消除误会”的机会,也自有道理。但就媒体和被采访机构的关系来说,各有其职责,各有其诉求,大可不必搞成“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了”的态势。

  笔者认为枞阳县的“若干意见”制作水平高,就在于它把妨碍新闻采访的软暴力写成了一种对舆论监督的配合。在一些地方,“上联播,下焦点”差不多成了某些部门的一项专门工作,每有“上级新闻单位记者”来搞“舆论监督”,也总要安排“全陪”,为的就是在“全陪”的过程当中,把“舆论监督”陪成有尝监督。

  新闻职业现今所面临的处境,可以从枞阳县的这个“若干意见”来认识。如果是进行“正面报道”,那么你好我也好,大道之中其乐融融,大道之外其乐泄泄,你说我好话,我给你好处,不一而足。如果进行“舆论监督”,那么要么面临从粗暴拒绝到不明人员殴打的情况,要么面临“热情”的软暴力,以及“按下报道,给你好处”的诱惑。新闻职业在威逼利诱下尊严荡然无存,社会舆论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大为丧失。说到底,新闻职业与所有忧虑“舆论监督”的人一样,事实上拥有共同的准则和底线,从而也为双方的“友好合作”或“共同分肥”构筑了基础,社会舆论对双方的评价也毫不客气,他们获得的恶评半斤八两差不离。

仲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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