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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12万以上将有专门报税窗口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 16:55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吴国富)昨天,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市地税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补充意见说,各级地税部门要在明年一季度的申报期内,开设专门接待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申报窗口,或者放置简易快捷的接收纳税申报表设施,方便纳税人报送纳税申报表。 在2007年1季度的申报期内,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的办税服务厅,应开设专门受理申报补税的窗口,对申报补税提供优质快捷的纳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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