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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单位维权放狠话:歌厅不交版权费就删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 08:3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30日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就目前备受关注的卡拉OK征收版权费一事,中国唱片总公司、广州新时代影音公司等60多家音像单位29日在京召开权利人大会。授权当天成立的音像著作权保护工作中心维护其版权利益。该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卡拉OK企业如果拒绝或拖延交费,将被从曲库中删掉歌曲。

  29日,在权利人大会上,音像著作权保护工作中心正式宣告成立。作为在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成立以前,暂时负责保护音像著作权的业务机构和执行机构,该中心将代表中国音像协会签约成员行使维护著作权的权利。参会人员表决通过了保护工作中心的15位管委会成员,其中包括中国音像协会会长刘国雄、副会长王化鹏、首席法律顾问孙建红以及12家唱片公司的负责人。

  管委会成员之一、鸟人艺术总经理周亚平透露,目前,与音像协会签约授权的唱片公司约有80多家,总计拥有1.4万多首歌曲的版权,基本上包括了全国各大KTV里的歌曲。管委会将从卡拉OK厅收取的费用中拿出一小部分作为管理成本,其余的则按照歌曲点唱率分发给唱片公司。具体操作程序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制定。

  周亚平表示,近日将发布权利人声明,并公布卡拉OK版权费收费期限。此外,唱片公司授权音像著作权保护工作中心向逾期未能交纳费用的卡拉OK厅提起集团诉讼。如果抵制交费和拒绝、拖延协商的,应停止使用并从曲库中删除其作品。

  海市文化娱乐业协会副秘书长朱南对于是否承认著作权保护工作中心的收费主体资格、是否会按权利人规定期限缴纳版权使用费等问题一再表示,还不清楚大会的情况,需要了解情况以后才能发表意见。

  谈及有KTV反映12元每包间每天的版权费收取标准太高时,鸟人艺术总经理周亚平举例说,昨晚他在一家KTV的小包间里消费1800多元,一听可乐就要20元,难道作为消费主要对象的音乐作品收取12元也算高吗?

  对于部分卡拉OK厅近日实行的涨价政策,同样身为管委会成员的太合麦田董事总经理宋柯指出,KTV自己不交钱相反把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属于极端不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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