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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亲历“如烟”迷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 06: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我打电话要求退‘如烟’,他们居然说买回去抽不抽是你的事,概不退货。”昨日,成都市民朱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听说“如烟”可能危害身体后,找到其成都经销商要求退货,但遭到拒绝。朱女士说,花了近千元买了个不放心的东西,又不能退货,心里极不舒服。

  顾客:“1000元打水漂?”

  昨日下午5点,朱女士打进本报电话向记者“诉苦”称:由于老公烟瘾大,一个晚辈在几个月前买了盒标价为990元的“如烟”送给他,称这是很有名的戒烟产品。然而,这两天报纸电视上对“如烟”的报道却让朱女士不寒而栗,她赶紧叫老公不要再用。为了不让这1000元钱花得冤枉,她希望找经销商退货。

  昨日下午,朱女士按照“如烟”包装盒上提供的地址来到成都星辉西路5号,但并未找到该经销商的办公地点。她只好拨打了包装盒上的电话,一工作人员说,“如烟”是没有问题的,且目前公司也未接到总公司的有关通知,不会接受退货请求,如果朱女士还有疑问,可以打总公司电话咨询———一通回答把“皮球”给踢走了。朱女士想不通,问:难道一千多块钱的东西就这样打了水漂?殊不知对方却称“买回去抽不抽是你的事!”一句话把朱女士给噎住了。

  “如烟”:四个部门踢皮球

  难道真的像朱女士说的那样退货无门吗?随后,记者也拨通了朱女士提供的那个成都经销商电话。工作人员说,由于总公司没有相关通知,对于退货请求他们不能回答,该工作人员当即还给了记者一个总公司的热线电话。北京“如烟”热线部的工作人员在得知记者的身份后,又给了一个客户服务电话,称将有专人回答顾客退货的问题。但当记者拨通客服电话后,对方又要记者去找总公司法务部。几经周转,电话打到法务部后对方又以“将有专人负责这个问题的解答”为由,又把记者的电话转到了公司人事部。

  一个电话被转了4个部门,他们都称有专人负责退货问题的解答,但却没有一个人承担此责任。最后,记者再一次拨打“如烟”总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后,工作人员才说,“等12月1日公司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吧,到时候会有一个结果。”

  记者屈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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