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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假发票罚款4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 04:40 深圳商报

  【本报讯】近日,福田区一照明器材公司由于使用假发票,被地税部门查补税款4万多元,并处罚款4万多元。

  近日,根据举报市地税局第二稽查分局对该公司展开税务稽查。税务人员共取得该公司开具的假建安发票10份,金额56万多元。该企业未按规定设置营业账簿,试图以此隐瞒收入。根据该企业的经营情况以及记账凭证、建安合同等资料,税务机关对该公司做出补税4万多元、并处以1倍罚款的决定。(李小兰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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