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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上海总部:将从7个方面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 21:51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11月29日电(记者 黄庭钧)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按照人民银行对反洗钱工作的总体部署,率先设立反洗钱职能部门,建立和逐步完善反洗钱工作机制,努力探索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的新方式和新手段。29日,央行上海总部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从七个方面入手,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提升反洗钱工作水平。
一是以法律为依据,将反洗钱和反恐融资资金监测及监督检查范围扩大到所有金融机构和洗钱高风险的特定非金融机构。 二是继续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对商业银行进行新一轮的反洗钱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将严厉处罚,并建立反洗钱违规信息披露制度,同时加大对保险和证券业反洗钱工作的检查力度。 三是继续完善上海市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上海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中23个成员单位的联系,共同打击经济金融领域内的各类犯罪活动。 四是加强反洗钱资金监测能力建设,实现与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支付结算系统、居民身份证管理系统、个人企业征信系统的连接,提高对可疑交易报告的分析能力和分析质量。 五是提高可疑交易报告的分析和核查水平,进一步规范涉嫌犯罪的可疑交易线索的移送程序,为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发现、调查、起诉、处罚犯罪,监管部门发现和处罚违规行为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六是加快实现反洗钱工作机构设置及职能安排的规范化和科学化,通过机构设立和职能改进,以及在人员、资金、信息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进一步理顺和优化工作流程,发挥工作合力。 七是加大与政府有关部门、大专院校合作开展反洗钱调研工作的力度,并加速成果转化工作,在改进反洗钱监管制度、完善工作方法上作出更多探索,为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据央行上海总部负责人介绍,随着《反洗钱法》的颁布,中国人民银行相继出台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我国反洗钱工作领域形成了“一法二规”等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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