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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行清洁生产 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 16:10 国家发改委网站

  

  部分省(市)清洁生产工作座谈会交流材料之六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山东省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将其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作为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有效途径;作为防治工业污染,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最佳模式,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措施,有利地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0号),切实加强对推行清洁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了清洁生产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包括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等15个部门,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今年4月份,省政府又在省经贸委设立了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副厅级建制),该办公室下设三个处,其中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处具体负责全省发展循环经济和推行清洁生产工作。目前,全省设区的市已建或拟建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健全的领导机构,有利地指导和推动了全省清洁生产的开展。

   二、加快立法,依法推进清洁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按照《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03]100号)、《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第16号令)和《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鲁政办发[2004]32号)要求,充分借鉴《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和《太原市清洁生产条例》,吸纳广东、浙江、山西等省在推进清洁生产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省实际,我们起草了《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办法》。该《办法》将清洁生产的一些成熟的推行管理办法上升为政府规章,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省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清洁生产推进规划、编制清洁生产技术手册、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认定和培训等工作。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奖励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同时,借鉴太原市做法,对通过清洁生产认定的企业,两年内财政部门按企业当年所得税增长部分的50%,通过财政支出奖励企业。10月中旬,我们召开了由有关政府部门、大专院校、中介服务机构及企业参加的座谈会,对《办法》进行了座谈讨论。目前,正组织起草人员对其进行修改完善,争取年底前出台。

   三、树好样板,典型引路

  按照政府指导推动与企业自主实施相结合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在重点城市、行业和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省里选择济南、青岛、东营、日照为清洁生产示范市,青岛、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威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清洁生产示范区,造纸、酿造、石化、冶金、纺织为清洁生产示范行业。省经贸委已分先后二批公布了100户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示范市、区、行业按照国家和省里对开展清洁生产的要求,在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示范企业不断改善工业生产过程管理,大力开发清洁工艺、产品及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积极开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减少资源浪费,防治污染。示范工程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获得经济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四、启动审核机构试点,为清洁生产提供咨询服务

  为加强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促进全省清洁生产工作开展,4月份,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和《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拟与省环保局一起从全省优选一批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帮助指导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和业务咨询。清洁生产审核服务的中介机构应符合的条件是:一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二是拥有一定数量熟悉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技术,了解清洁生产、污染防治知识的技术人员,且高级职称不少于1名、中级职称不少于5名;三是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具备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供公平、公正、高效率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申报的审核机构经专家组审查后,拟由省经贸委和省环保局联合向社会公布。

  五、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6月份,我省在济南成功举办了 “山东省建设节约型社会成果展暨节能技术产品博览会”(简称“节博会”)。共设展位236个,参展企业186家,其中省内114家,省外企业72家。“节博会”集中展示了“十五”以来我省在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和推行清洁生产等方面的好典型、好技术、好产品、好成果。国家发展改革委马凯主任参观了“节博会”,省委、省人大、省政协、省政府、省纪委、省军区等领导同志出席了“节博会”开幕式,十七市市直部门领导、省直党政机关干部、全省1000家重点用能单位负责人及群众等近八万人参观了“节博会”。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央电视台、大众日报社、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电视台等30多家新闻媒体集中报道了“节博会”的盛况,营造了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和搞好资源节约的浓厚舆论氛围。近期,部分市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全民清洁生产意识,普及清洁生产知识,树立清洁生产先进典型,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我省在推行清洁生产过程中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认识问题。目前,一些部门、单位、尤其是企业尚未认识到清洁生产的重要意义,没有将清洁生产工作作为节能降耗、减污防污的重要措施来抓,习惯于传统的管理和生产方式,缺乏创新。二是措施不力。《清洁生产促进法》已颁布4年多了,但清洁生产鼓励措施还不够强,促进推行工作感觉没有抓手,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等工作开展得不顺利,有一些地方和企业处于停滞状态。三是缺乏相关清洁生产标准。开展清洁生产工作缺乏详细、分类指导的行业标准,已成为推行清洁生产的制约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本次会议的要求,充分借鉴兄弟省市先进经验和做法,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尽快制定出台《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办法》和配套文件及相关标准。修改完善《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办法》(讨论稿),在征求有关部门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尽快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争取年底前出台。研究制定《山东省清洁生产企业认定办法》和《山东省清洁生产企业验收办法》等,对清洁生产进行有效、规范化管理,使清洁生产监督与审核更便于操作、实施。参照国家制订和颁布一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制定省级标准。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清洁生产标准体系。

  二是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第16号令)和《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要求,搞好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对不同企业进行分类指导,提出不同要求。对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实现资源和污染物全过程控制,提高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将资源消耗和废物的产出量控制在最低水平,使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同时,抓紧建立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机构,尽快完善省、市级清洁生产中心,制定针对清洁生产服务体系的运作机制和管理规则,形成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技术支撑体系。

  三是抓好企业清洁生产验收工作。为了鼓励和指导企业有效开展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实施过程,省经贸委将会同省环保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清洁生产企业验收工作。清洁生产企业验收实行企业申请、地级市初审、省联合审定和对外公告等程序。对通过验收的企业,将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

  四是加快建立和完善清洁生产信息系统。从明年开始,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建立健全清洁生产信息系统,为企业提供实施清洁生产的技术与方法信息,为政府部门提供清洁生产政策与决策等信息与服务。

  五是加强宣传培训工作。继续抓好清洁生产宣传和培训工作,重点宣传清洁生产的内涵、清洁生产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清洁生产示范成果等。每年计划举办二期清洁生产培训班、学习班,对各市经贸委从事清洁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培训。通过宣传培训,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实施清洁生产既可以节省能源、降低消耗、减少污染,又可以使企业降低成本,增强市场

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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