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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商铺 也收土地增值税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 13:39 法制晚报
今日上午 记者从地税部门获悉 二手房土地增值税“细则”已出炉 其中首次提出—— 转让商铺 也收土地增值税 同时确定继承免税 并明确普通住宅标准 计算方法也发生变化 该政策后天将实施 本报讯(记者 张焱)转让商铺、写字楼等非住宅二手房,后天起也要开征土地增值税。 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地税部门获悉,即将公布的土地增值税“细则”,对下月起如何征收该税已作出详细规定。 商铺也收土地增值税 “细则”中指出,个人拥有的非普通住宅,居住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同时还首次规定,个人转让住宅以外的其他类型房屋,应计征土地增值税。 属于继承房产可以免收 “细则”还首次提出:以法定继承方式实现房产转移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另外有两种赠与也不征土地增值税,即赠与给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赠与给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 “普通住宅”标准划定 此外,该“细则”还结束了业内对于“普通住宅”划定标准的各种猜想和争论。 其中明确规定:目前本市普通住宅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以上三个条件同时具备,即为普通住宅。 计算方法也发生变化 根据“细则”,二手房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也发生了变化。 新的公式为:土地增值税=(房产交易合同价格-扣除项目总额)×规定税率-(扣除项目总额×规定百分比) 其中,扣除项目不再包括个人所得税,具体为:原购房发票金额+营业税+印花税+原购房契税+加计5%金额(即原购房发票金额×5%×居住满年数)。同时,规定税率依旧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市场分析 投资购房者信心将下降 上午,“信一天”市场部经理罗煜表示,上述新政策的影响将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将进一步降低非普通住宅投资购房者的投资信心,投资重心将更多向14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转移。 2.将一定程度导致房主将税费转嫁,非普通住宅单价可能小幅上涨。 3.由于合同价格为计税基数,增加税费将刺激做低合同价现象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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