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广西查处窃电行为"草案":窃电量确定方法起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 07:47 广西新闻网

  在《广西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条例(草案)》二审中,意见分成两派

  能否以推算确定窃电量?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郭燕群)《广西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提交正在举行的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审议的焦点集中在“窃电时间难以查明的,窃电量按推算方法确定”的规定。在常委会审议和有关部门反映中,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意见。

  正方:推算窃电量有利于制止窃电行为

  持赞同意见的人认为,电能具有不可储存性,窃电的证据很难收集和保存,窃电量确实有难以计算的特征。在窃电时间难以查明时,窃电量按照推算方法确定,有利于预防和制止窃电行为。

  他们赞成的主要依据是: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在某种程度上,对打击窃电行为是允许采用推算方法计算窃电量的。尽管没有直接规定计算窃电量可以采用推算方法,但在我国司法解释中,用事实推定进行计算还是有例子可循。可见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判决对窃电量进行事实推定完全是认可的。

  反方:推算窃电量违背“疑罪从无”精神

  持相反意见的人则认为,国家刑法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盗窃(包括窃电)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构成盗窃罪;如果窃电时间无法查明的,地方立法用推算的方法来确定窃电量,可以导致计算窃电量较大而构成了犯罪,这与刑法中“疑罪从无”的精神不相一致,也超出了地方立法权限。用推算方法认定的数额,不能保障数据的真实、可靠、客观。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并未明确规定窃电量的推算,窃电量的认定亦不能比照适用该解释。

  这部分人认为,使用推算的方法认定窃电量,极有可能使窃电者的一般违法行为被推算为犯罪行为来追究法律责任,会给执法者留下随意性的空间。行政处罚要求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因此,用推算来确定窃电量,进而以此为依据追究行政责任不太妥当。

  部门意见:建议专门立法调研

  对两种不同意见,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则认为,鉴于目前广西窃电现象比较严重的状况,制定条例草案是有必要的。窃电时间不明,如何确定窃电量问题,这是否由地方立法,或者是应当由国家立法或者由司法解释来解决更妥当,尚需进行调查研究。

  法制委员会建议,对条例关于这个问题的规定暂不作修改,而是作为立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将各方意见进行归纳总结后,提交给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再次审议。而法制委员会将在会后就该问题进行专门立法调研,以作进一步修改。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