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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拟出台五举措促小火电关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 07:46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桂衍民)昨天,国家发改委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意见》(讨论稿)。根据该《意见》讨论稿,未来几年,国家将加速关停小火电机组,并提出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征收自发电附加费等5方面配合关停工作。

  发改委能源局有关人士表示,关停小火电机组将是大势所趋,这关系到2010年GDP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20%和10%目标的实现。

  座谈会上,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局长赵小平指出,目前全国10万千瓦以下小火电机组占火电装机比重达到29.4%,关停任务很重。按发改委此前规划,“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关停5万千瓦以下凝汽式燃煤小机组1500万千瓦,关停老、小燃油机组700万千瓦。

  该《意见》讨论稿提出,今后,电源项目的规划安排,将与关停小火电机组挂钩,具体措施包括:一是改进发电调度方式,优先调度可再生

能源、高效、清洁机组发电;二是在未实施节能环保调度的地区,实行差别电量计划;三是加强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管理;四是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五是对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征收国家规定的基金和附加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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