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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交所“远交近攻”向中国公司“示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 02:23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周凯

  纽约证交所首席执行官约翰·塞恩昨天在上海表示:纽交所和上交所并不是竞争关系,对上市公司来说,最符合其利益的是两地上市。

  纽约证交所首席执行官约翰·塞恩昨天在中欧国际商学院发表演讲,针对纳斯达克、港交所、上交所和深交所的关系,其策略更接近中国传统的“远交近攻”原则。

  对纳斯达克:策反其潜在客户

  塞恩这两天已经在中国拜访了很多创业型企业的老总,横跨科技、医药、基础工业等领域,当被问及是否鼓动这些企业放弃纳斯达克而选择纽交所时,他予以默认,并提供了四条纽交所优于纳斯达克的理由。

  首先,纽交所品牌认知度最高。有资质去该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没有理由选择别的地方。其次,纽交所能提供更好的服务。其境外公司的总市值达到9万亿美元,已经超过了纳斯达克的全部市值。再次,纽交所采取做市商而不是纯电子交易的系统,最近3年,60家从纳斯达克转到纽交所的企业,一天的股价波动性减少40%。最后,所有符合纽交所上市条件的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时没有一家选择其他交易所。

  对上证所:鼓励两地上市

  虽然约翰·塞恩强调交易所全球化的进程不可阻挡,并且必定会席卷到亚洲市场,最后会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几家全球性交易所,但当谈到与上证所的关系时,他却表示,这种全球化未必是兼并,而可能采取交叉持股、签署谅解备忘录等形式。

  他表示,纽交所和上交所并不是竞争关系。而对上市公司来说,最符合其利益的其实是两地上市。纽交所在巴西和印度也是这样做的。据他透露,两地上市的公司,其估值水平比不在美国上市的公司高出30%。

  对萨-奥法案:本月内将放宽

  约翰·塞恩也承认,去纽交所上市要满足萨-奥法案,尤其是“404”条款的要求,其合规成本肯定要比在港交所上市高。他直言不讳地表示,建行和工行之所以没有选择在纽交所上市,很可能是担心“404”条款,会给他们带来更多的诉讼。

  但他透露,美国

证监会本月内就将对萨-奥法案进行修改,主要是设定重大问题的标准,以及更多地依赖上市公司的内部
审计
。他笑着说,萨-奥法案修改以后,相信会有更多的中国公司选择在纽交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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