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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部门公布九种价格违法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 16:27 今晚报

  新华社西安11月28日专电(记者石志勇)西安市物价部门最近加大了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公布了目前存在的九种主要价格违法行为。

  西安物价部门是针对目前商场、超市促销手段层出不穷,但价格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的情况公布以下九种违法行为的。

  一是明码标价不规范,以金银首饰及玉器为代表的小体积商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二是买赠活动不规范,不标明赠品的数量;三是促销宣传与实际销售活动不符,玩弄文字游戏,欺骗消费者。如某专卖店在卖场标示,购新款秋装满168元送运动鞋,而实际上是购任意商品加39元送运动鞋,宣传与实际活动不符;四是降价打折商品的原始资料保存不够完整或不保存,涉嫌价格欺诈;五是以低价招徕顾客以高价结算。如某连锁超市部分商品的结算价高于标价,构成价格欺诈;六是虚构原价诱骗消费者购买;七是虚假优惠打折。如某商场在举行“满200元省50元”活动时,销售的服装标价636元,应省150元,顾客实付现金为486元,而在此活动开始前两日,此服装的售价为420元,顾客不但没省相反要多付66元;八是违规出现全市最低价、超低价等广告宣传字样;九是为标榜自己“低价”,在卖场散发诋毁或不利其他经营者的不实广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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