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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式非上市股权投资基金正在研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 08:56 中国经济时报

  中国证监会市场部副主任胡冰透露

  记者唐玮北京报道“我们正在积极研究封闭式非上市股权投资基金,拟借鉴国外的市场管理体制,并通过统一的股份转让平台,如中关村非公众公司代办转让系统这种市场化方式来募集资金。”中国证监会市场部副主任胡冰11月25日说。

  胡冰是在“第十二次中关村科技园区银科企联谊活动”作上述表示的。他表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是证监会明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具体措施包括: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板,扩大规模,降低上市门槛,并加快速度;将依托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建立统一监管的全国性的场外市场;研究封闭式非上市股权投资基金。

  他在发表“个人研究观点”时表示,这种封闭式非上市股权投资基金的优点是:首先是封闭式的,有利于长期性管理;其次可以在市场转让,具备一定的流动性,让投资者有一个退出机制;再次,因为其在公开交易场所转让,需要信息披露,较为透明,且具有一定的公司治理特征。

  在风险监管上,胡冰认为其也具有优势:第一,由于该种基金是在场外市场上转让的,主要针对机构投资者,而机构投资者是较为成熟的投资者,对风险有全面的研究,具备相应的风险承受力。第二,其在场外市场交易需要遵循相应的规则,且进行信息披露,利于接受监管,更具规范性。

  “这种封闭式非上市股权投资基金,在国内是否有希望?”胡冰说,“我们需要考虑中关村非公众公司的股权转让平台,是不是也可以为境内的而不是离岸的基金提供一个募集资金的平台,和为投资者提供一个交易转让的平台?而且,目前国内有充足的流动性,很多资金是可以通过这种形式被吸纳进来。”

  胡冰认为,从严格意义上来讲,目前非上市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并不存在。他预计会在券商参与的情况下创建出一个平台,并组建这样的基金。但

证券公司将不被允许独自操作私募股权基金。

  胡冰分析说,第一,证券公司做私募股权基金存在着道德风险,从之前出现的券商挪用保证金现象来看,券商的风险管理并不完善。如果允许证券公司用自有资金和客户资金去投资,如何隔离风险、保护客户资产将是难点。第二,在国内现有的条件下,证券公司也无法独立运行。券商的自有资金相对较少,同时还得兼顾众多业务,若以自有资金操作,风险无法避免。况且,从成熟市场的做法看,券商主要参与的是基金的培育、上市工作,专业基金管理公司是主流,券商并非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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