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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北岗煤矿改制乱划“糊涂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 13:22 中国产经新闻

  资产评估4097万元,3300万元就获得转让权;2000万元省长周转金至今未还;采矿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无偿转让”——

  本报记者 黄凤荣 潘俊华报道一家资产评估达4097万元的煤矿,竟被以3300万元的转让价卖出,而其中的2000万元省长周转金5年来一直未予偿付;同时,在转让资产中,竟有1742万元的资产已被抵押给银行;而煤矿的采矿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也被“无偿转让”了。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据《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了解,七台河市位于黑龙江省东部,其煤炭资源十分丰富,号称全国三大保护性开采煤田之一,已探明储量52.6亿吨,保有储量17亿吨,并且煤种齐全、品质优良,是国家重要的主焦煤生产基地和东北地区最大的无烟煤生产基地。2006年8月至11月,《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先后前往七台河市,对该市北岗煤矿和煤矸石热电厂等改制企业进行了采访。记者在一份2001年签订的《七台河市北岗煤矿与香港环球商业集团关于七台河市北岗煤矿部分资产的转让合同》中发现,转让方七台河市政府向受让方(香港环球商业集团)转让从北岗煤矿剥离出的价值4097万元的优良资产,魏某某(即香港环球商业集团负责人)承担北岗煤矿原拖欠职工工资350万元和职工安置费用350万元,承担北岗煤矿原拖欠的黑龙江省长周转金2000万元、电费600万元,合计3300万元取得这部分净资产。  而这两部分之间存在797万元的价差。11月6日,七台河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经贸委主任刘文奇针对价差等问题给《中国产经新闻》发来传真。答复中,承认北岗煤矿买卖价差797万元,但不认为这是国有资产流失。传真说“差额形成的原因一是受让方需解决拖欠职工工资及职工安置费700万元,二是解决740名上岗职工医药费及体检费等需近100万元。”   但记者在《转让合同》中发现,“承担拖欠职工工资及职工安置费700万元”本身就是构成3300万元出让价的组成部分。而所谓“解决740名上岗职工医药费及体检费等需近100万元”并没有在合同中约定。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受让方本该承诺“承担北岗煤矿原拖欠的黑龙江省长周转金2000万元”,竟然在5年间一直都没有偿付。《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也未在原《转让合同》中看到有关清偿这笔国有资金的任何时限约定。  刘文奇主任在给《中国产经新闻》的传真中,对魏某某承债的省长周转金为什么5年未还没有作解释。只是说“关于省长周转金,合同中明确规定由受让方承担,而且这笔资金是借给地方政府的,不是投入,与银行贷款的差额是期限长,且没有利息”。至于“长”到何时,则仍然是个未知数。  另外,在这份《转让合同》中记者还看到:“在上述转让资产中,有1742万元的资产巳被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该债务由转让方独立承担,不连带受让方及其资产权益”。显然,受让方实际占有了4097万元资产,而银行对其中本已被抵押的1742万元资产却无法行使权益。虽然合同中承诺由“转让方独立承担”,但已经将优良资产转让后的北岗煤矿根本不可能有能力来履行清偿义务,这部分抵押的资产清偿也成为了“泡影”。  在这份《转让合同》中还规定,北岗煤矿的采矿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无偿转让”。1999年以来,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多个相关文件规定:国企改制中涉及进入企业改制资产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具备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涉及进入企业改制资产范围的探矿权、采矿权,必须经具有矿业权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采矿权评估结果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认并纳入企业整体资产中。但是在北岗煤矿的《转让合同》中,所涉16万平方米50年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等均由“转让方无偿转让予受让方”。  在七台河采访期间,七台河相关人士不断强调说,七台河国企改制的大方向是正确的,部分企业改制后也重新焕发了生机。并称:由于该市国企改制起步早,很多东西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形成的,“存在遗留一些当时无法周全的问题是客观的”。  据了解,从2001年至2004年年底,七台河市共对数十家企业进行了改制,其中绝大部分是矿山企业。记者在该市采访时也了解到,在煤矸石热电厂等改制企业中也存在相关问题,本报将继续对此进行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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