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证券市场需要严厉的《萨-奥法案》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 05:08 都市快报

  证券市场需要严厉的《萨-奥法案》吗?

  马红漫

  美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尺度正在因为“市场竞争”的挑战而悄然变化。美国财政部长保尔森20日公开表示,由公司丑闻所引发的证券监管举措过度严厉了,特别是《萨班斯-奥克斯利法》(以下简称《萨-奥法案》)的规定过于繁琐和严格,这将会对美国资本市场的竞争力产生威胁,并限制就业增长和市场繁荣。

  保尔森的发言表明,曾被视为证券监管圣经的《萨-奥法案》面临被弱化的尴尬境地。该法案矫枉过正的效力已经束缚了市场的自由竞争,影响了美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例如:为了达到第404条款对上市公司内控的要求,大型公司仅在上市第一年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的平均成本就高达430万美元。而且,该法案还规定,一旦财务报表被证实存在违规不实之处,首席执行官将面临与持枪抢劫罪犯同等高的刑罚。《萨-奥法案》犹如一道高墙,阻断了许多欲在美国上市企业的梦想。外国企业纷纷投向监管体系更为温和的伦敦市场或者亚洲新兴金融中心。美国证券市场往日的地位正在丧失。

  正所谓“良禽择木而栖”。融资企业在全球金融领域自由寻找适合的市场,犹如我国春秋战国诸侯割据时期的人才频繁流动一般,都有着雷同的环境。商鞅离开对他极其苛刻的魏国,去了秦国,用变法奠定了地处西北黄土高原的秦国称霸群雄的基础;后期的李斯从楚国来到秦国,摆脱了“厕中之鼠”的命运,去作“仓中之鼠”,一直做到相国。在《萨-奥法案》的威慑下,作为谋求“利益最大化”的融资企业放弃美国市场,转投他国是很自然的选择。而作为美国,为了维系往日繁荣的市场,修改众矢之的的法案也在情理之中。

  但是这样的思维并不适合中国的资本市场。在国内,除了少数特大型企业外,多数企业尚无能力到正规的海外市场融资,国内证券市场是其惟一的选择。与混战且竞争的春秋战国时代不同,它们如同秦国江山一统后的天下英雄,失去了挑剔、选择的特权,只能将自己塑造成现行法律所要求下的状态。但另一方面,恰恰由于证券市场间竞争机制的缺失,导致企业上市考核的非市场因素被强化,鱼龙混杂问题严重,大量类似银广夏之类的公司才可能在一夜间由明星变身为垃圾企业,其背后就是市场自发的鉴别能力弱化。

  因此,监管力度弱化或许适合于美国,但不适合中国。只有加强我国证券监管的力度,才可能培育出合格的上市企业。否则,我国证券市场将失去公平竞争的氛围,企业也将放松自律,可能为了私利而侵害到投资者的利益。

  从《萨-奥法案》起草、全面启动到如今的修正探讨,我们看到,资本市场管制的根本目的是营造自由的竞争环境,保护投资者利益,而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松紧适度的监管政策的积极配合。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