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快名人堂:法人银行导向体现政策智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 09:15 金羊网-新快报

  ■易宪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在11月15日公布,并将于12月11日实施。它是中国对WTO承诺的全面兑现,也是中国银行业全面开放的重大一步。

  从《条例》的内容来看,最大的亮点是法人银行导向政策。法人银行导向政策是指在,鼓励和引导外国银行将其中国分行转制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银行。

  当《条例》修改稿一公布,当时就引起一些外国银行严重的关注,甚至不少外国银行表示质疑。何也?他们以为这种做法不仅没有兑现中国对WTO的承诺,而且完全是为了保护国内银行业。但是,当银监会几次座谈会解释之后,外资银行的质疑才慢慢释然。

  法人银行优点有三。一是业务经营和责任独立于母行,并独立地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母行对注册为法人的子银行的影响只通过管理层任命等法定方式进行。如果外国法人子银行经营出现危机,母行也只是承担有限责任。二是经营范围不受母行经营范围的影响。在具体经营中,法人子银行经营范围既与母行相同也可以不同,基本上只能以东道的法律规定来定。三是由于受母行经营影响小,这种法人银行也能够较好地规避和化解金融危机的国际传染。而这也正是不少国家采取这种外国法人银行的关键所在。

  同时,这种外国法人银行制度也存在不足。一是外资法人子银行较大的独立性,容易造成母行只对其提供有限的资金支持,从而弱化外资法人子银行的竞争力;二是母行的有限责任性,从而降低子银行的各种支持与监管。

  正因为,外资法人银行优点与缺点都存在,因此,在世界各国,有些国家采取了严格外资法人银行制度,如加拿大和葡萄牙。而另外一些国家也不愿意接受这种外资银行法人制度,如德国。

  从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到,对于政策的制定者来说,《条例》就找到外资法人银行这样的一种载体,从而使得既对外国银行开放,兑现了中国对WTO的承诺;又可保护本国银行业及居民客户的利益。

  法人银行导向政策,还体现了控制银行风险与银行业有效竞争的平衡。因为法人子银行不仅在于其整个组织形式、市场准许及市场经营范围必须要满足中国法律法规,而且在于通过这种法律法规,国内监管部门能够通过一系列可计算的标准进行审慎性有效监管。

  总之,这种制度设计体现了政策制定者的智慧,给我们不少启示。同时,我们应该看到,任何制度规则都是不完全的,都不可能包括现实经济生活的全部,随着中国现实经济发展应该不断地完善。

  (金陵/编制)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