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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处罚”力克城市顽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 07:00 深圳商报

  深圳城管创新运作机制初步完善城管法规体系

  “集中处罚”力克城市顽症

  【本报讯】私宰难管,非法诊所难查,曾是困扰深圳的难题。如今,这些难题得到有效破解。记者昨日从市城管局(执法局)获悉,我市自2001年试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市城管执法局不断摸索创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城市各类顽症得到有效治理;乱搭建、违法建筑得到有效控制;私宰生猪违法行为受到严厉打击查处;无证诊所被予以坚决取缔。

  市城管局(执法局)局长吴子俊介绍,我市是国务院法制办批准的综合执法试点城市,为了做好试点,2001年11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决定》,将涉及各个部门分别行使的9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交由城管行政执法部门集中行使。在市人大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和帮助下,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日处理违法行为大幅增加

  据了解,近年来,在“净畅宁”工程、“梳理行动”、“清无行动”、“拆违行动”等历次攻坚战中,我市各级城管行政执法队伍总是冲在最前头,已成为城市管理攻坚克难的主力军。据初步统计,目前日均城管执法总量(6945宗/天)已是2000年日均执法总量(777宗/天)的19倍。

  执法力量实现重心下移

  据介绍,近年我市严格按照试点要求,建立和完善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合理划分了职责,理顺了市、区、街关系,实现了执法重心下移,加强了基层管理力度。在重心下移过程中,市执法部门将153个编制连人带编下放到了区和街道,市级仅保留50个编制。同时,积极探索执法队进社区的管理模式,建立起了覆盖式的城管执法体制,真正把城市管理的重心落实到了基层,解决了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以街道为核心的执法队伍已成为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中坚力量。

  初步完善城管法规体系

  为推动试点,市人大及时修改、颁布实施了《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3项法律法规,为依法加强城市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随着执法实践的深入,为了使全市的行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化,另外十项有关城管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也已进入立法程序或开展了立法论证。

  执法运作机制形成深圳特色

  据悉,这些具有深圳特色的行政执法运作机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推行了执法责任制量化考核。实行“定路段、定人员、定目标、定奖惩”的管理办法,守住一点,管理一片;推行了《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全市执法队伍从队伍建设、队容风纪、文明执法、办案质量、社会监督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每月进行检查和考核,发出通报。二是实施了执法过程管理。参照ISO管理模式管理队伍,制订了《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管理规范》,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规范体系;三是建立了黄红牌警示责任追究机制。目前共发出书面警示通知书39份,出示黄牌2张。该制度的实施,提高了执法效率,增强了基层执法单位和人员责任感,解决了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城管难点问题。

  执法联动机制提高执法效能

  今年4月28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在龙华、布吉等六街道办扩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试点工作的决定》,将计划生育、

食品安全、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12个方面的执法内容纳入城管综合执法,执法范围得到了进一步扩大。

  同时,市城管局(执法局)还构建了执法联动机制,以市城管机动大队为依托,组建了公安城管民政联合执法大队,实行常驻制,集中办公、统一行动、共同执法。截至10月底,劝导和告知流浪乞讨人员超过2.5万人(次)、救助4940人(次),基本解决了罗湖、福田等区流浪乞讨人员一度失控的问题。

  文明执法塑造城管新形象

  据市城管局(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正式执法人员均为

公务员,都是通过招考进入的,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市城管部门在把好入口关的同时,坚持加强队伍的培训与管理。

  转变执法理念,坚持文明执法。福田区执法局在商业旺区成立了华强北女子执法队,用柔情执法把华强北治理得井井有条,成功创建“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罗湖区在执法过程中以说服教育为主,注重日常沟通,以法律法规指导和扶助商家,仅2005年就纠正各类违法行为10万多宗,处罚1848宗,真正体现了“为民、亲民、利民”的执法形象。

  实行“达标升级”考核,加强基层队伍监管。通过考核验收,全市71支执法队(含委托执法队)中,19支执法队成为标兵执法队,43支执法队为达标执法队,达标率达87%。通过达标升级活动,全市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近5年,全市共处理违法案件19.3万多宗,没有一宗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出台“双四”禁令,整肃纪律作风。今年8月份,市城管局(执法局)根据执法队伍存在的一些问题,明确规定了“四个必须”和“四个不准”。“四个必须”是:必须由两名以上正式执法人员带队执法;必须着执法制服执法;必须持有效证件执法;必须用统一标识的专用执法车辆辅助执法。“四个不准”:不准私自驾驶或使用执法车辆从事非执法活动;不准驾驶统一标识的执法车辆在非执法行为时出入酒楼、商场或娱乐场所;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故意遮盖、涂改执法车辆号牌;不准按照行政执法统一标识喷涂非行政执法车辆外观。

  在出台“双四”禁令的同时,该局还在全市范围内对城管称谓、城管标识、城管着装进行了清理整顿,以维护城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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