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保按揭中房屋买卖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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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 06:46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记者邹冰) 自相关监管部门对“二手房”购房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决不允许中介公司和任何个人挪用客户保证金后,今后按揭中的房屋想买卖就很难借助房屋中介机构挪用其他客户预付款项来解决。业内人士预计,今后处于银行按揭贷款偿还期内的商品房想要出售,“赎证担保”是一条最保险、快捷的安全通道,其安全系数等同于自筹资金。 近年来,不少处于银行按揭贷款偿还期内的商品房大量涌入二手楼市,据不完全统
采访中,一家担保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为规避二手房购房资金居间的风险,今后二手房购房资金必须在银行开立专用托管账户,房屋交易中心也会对没有银行资金托管账户款项证明的房屋买卖不予办理业务。“这样的话,中介公司受到制度约束同时考虑经营风险绝对不会替客户先从银行赎证,卖房前先赎证就成为一个关键环节”,该负责人称,由担保公司出具“赎证担保”业务就成为卖房者自筹资金外唯一可行的安全形式。 赎证担保不仅仅极大地方便了卖方的房屋顺利变卖,同时更是保障了买方的最大利益。如果卖方采取赎证担保的方式,所有资金风险就由担保公司来承担,即便遇到二手房存在的冻结等不良问题,也会由担保公司介入提前将房款归还买家,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买房者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