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外滩×号"外滩难再觅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 03:10 新闻晨报
晨报讯 外滩个别建筑物门口高挂的“外滩×号”招牌,2个月前已经被管理部门确认为“非法设置”(晨报9月12日曾报道)。记者昨天再次实地探访时发现,中山东一路12号建筑物右侧墙体原本高挂着的“外滩12号”招牌已经被悄然摘去。市地名管理办公室对此表示,“外滩12号”牌子的撤下是建筑物主人的自觉行为,管理部门欢迎并希望有违规门牌或招牌的单位能够自觉整改。 记者昨天在中山东一路12号门口发现,原本挂着“外滩12号”招牌的墙面如今已经空空如也。记者随后沿着中山东一路观察,没有发现建筑物墙体上有“外滩×号”的招牌出现,只是在广东路近中山东一路路口的两幢建筑物墙上,还发现有“外滩三号”的牌子,但它们只是出现在广东路上,而中山东一路上的相应建筑物上还是堂堂正正的“中山东一路3号”的门牌。记者接着在中山东二路观察,也没有看到建筑物上有“外滩×号”字样的标志。 “我们近期没有对出现‘外滩×号’的建筑物发出整改通知,而是希望通过媒体宣传促使有关单位自觉整改,同时也考虑到擅自定名‘外滩×号’的开发商等相关单位并不是很熟悉地名管理情况,因此管理部门力求通过沟通、告知等方式来实施比较人性化的处理。”市地名办负责人如是说。 既然“外滩×号”目前已经众人皆知,具有一定的指位功能和品牌价值,今后能不能酌情予以保留?管理部门否定了这样的建议。管理方指出,“外滩”与“×号”连用,其实无法清晰地确定地理位置,如果保留下去,势必引起交通误导。同时,作为一幢建筑物来说,并不会因为不再使用“外滩×号”的地名而造成很大麻烦。从长远考虑,与其将来进行更名,不如现在就进行及时整治,避免今后产生更多困扰。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