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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公布安全与利益引发中外银行生死时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 10:10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仲莱报道

  11月15日,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而安全与利益因素让中外资银行上演“生死时速”。

  据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宋大涵16日透露:此次修订《条例》,全面履行了扩大开放的承诺,全面提高了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水平,取消了对外资银行的一切非审慎性市场准入限制,向在中国注册的外资法人银行全面开放人民币业务。《条例》对于在中国注册的外资法人银行,实行与中资银行统一的监管标准,全面体现了国民待遇原则。

  该《条例》发布后,国外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纷纷表示欢迎。渣打银行、汇丰银行等国际知名银行在该《条例》公布当天即表示准备或者已经向有关部门送审在中国设立子银行或者注册银行。根据《条例》规定,中国将允许外资银行分行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外资银行转制为中国注册的银行法人以后,可以发行人民币信用卡。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共有来自21个国家和地区的71家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了近200家经营机构,其中仅有东亚银行、汇丰银行等10多家银行在华的分行数量就超过两家,其余大部分外资银行在华只有一家分行。可以想像,《条例》实施后,外资银行在华业务格局很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现有业务量较大、客户数量众多、赢利情况良好的外资银行,必然会选择在华设立法人银行。

  如何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就成为考验《条例》制定者智慧的一个重要难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王兆星表示,《条例》在制定时采取了一种审慎的原则。根据《条例》分析可知,在中国境内设立独立的法人银行,就必须接受中国的法律监管,与中资银行在监管上并无差异,除了满足注册资本金、资本充足率等风险管理要求外,还必须接受

银监会一系列的现场及非现场检查。

  进而推断,在这样一个安全监督到位的前提下,外资银行凭借其高超的赢利能力势必给中资银行的发展带来冲击。建行该负责人说,中资银行有自己的优势和特色,外资银行也有短处。中资银行的服务网络和在国内的人脉是外资银行无法比拟的。竞争的结果,很可能是优势互补,共同促进。银监会银行监管三部市场准入处处长邓玉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外资银行进来不应该说是狼来了,我认为,对于中资银行来讲应该是提供了与狼共舞的机会,因为这会产生“鲇鱼效应”。

  不可否认,中资银行在机构、客户数量、资产规模等方面依然占据相当大的优势,但联系到近年来不断爆出中资银行高管的贪污、职务侵占、违规贷款等案例,中资银行在管理方面和服务方面的确与外资银行有一定差距。安全与赢利将成为中资银行必须跨过的一个门槛,而在安全与赢利方面,中外银行也必将上演“生死时速”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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