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我国明年起实施政府绿色采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 09:32 经济参考报

  首份“绿色清单”涉及14类近千种产品

  本报讯 记者从财政部证实,我国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将从明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中央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预算单位实行,2008年1月1日起推广至全国。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日前已联合印发了《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要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实施意见还公布了我国第一份政府采购“绿色清单”。

  该负责人介绍说,这份“绿色清单”列明了环境标志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范围,共涉及轻型汽车、复印机、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水性涂料、人造木质板材、木地板、家具、彩色电视机、轻质墙体板材、塑料门窗、白乳胶、建筑用塑料管材、建筑陶瓷14大类近千种产品。

  记者从清单中看到,在“轻型汽车”类共列有神龙、

东风日产、东风本田、一汽—大众以及北京现代五家汽车企业的九大汽车品牌;复印机类只列明东芝和理光两大品牌的多款型号;而在彩电类,则有四川长虹和青岛海信两家中国本土企业入列。

  根据实施意见,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对未按要求采购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财政部门视情况可以拒付采购资金。

  据悉,财政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今后将适时对“绿色清单”进行调整,并以文件形式公布。


 记者:韩洁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