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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几千元也能存外资银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 08:03 南京晨报

  前天《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出台,其中对今年12月11日以后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作出了详细规定。在华外资银行必须注册为国内法人银行即子银行,方可在全面开放后申请全面经营人民币零售业务。这意味着并不是全面开放时间一到在国内的外资银行就会自动获得人民币零售业务资格,南京市民想获得外资服务还要等段时间。

  英国渣打昨晨已提交申请

  如何注册在中国的法人银行?根据《条例》指引:外国银行按照银行监管机构规定的审批条件、程序、需报送的申请资料提出设立独资银行的申请,并同时申请将其在华境内所有外国银行分行并入该独资银行。法人银行注册资本至少10亿元人民币,其下设分行营运资金为1亿元人民币,资本充足率本外币合并考核。另外外资法人银行总行初次获得人民币业务许可需满足“开业三年、连续两年盈利”的条件。

  记者昨日连线上海渣打银行中国区总部,中国区总裁曾璟璇表示:“我们非常高兴看到新条例出台,我们对筹建设立本地子银行这一机会有着浓厚的兴趣。渣打在今日早晨已经向银监会提交了筹建设立本地子银行及个人人民币业务牌照的申请,并期待着获得正面回应。我们期待整个中国银行业市场的成长与成熟。这将使客户———无论是个人或公司都从中获益。一旦申请获批,我们将向客户提供更多样化的产品,同时扩展我们的网络,以满足其不同的金融需求。我们在很多个人银行产品上都有专长,比如抵押贷款、财富管理、信用卡和个人贷款等。将在未来几个月在全国重点城市设立至少20台自动取款机,计划在2007年继续扩展营业网络并推出多种个人银行产品。”

  百姓要享受外资服务还要等等

  外资银行提交申请后大约要多久才能批下来?昨日银监会有关官员表示,对外资银行转制和业务申请,按照现在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有关申请的内容,希望以上手续可以在1 3个月之内完成。是1个月内还是3个月内完成这样一个过程,一方面取决于我们各个部门的高效配合,另一方面,也取决于外资银行相关准备工作的进展。这也意味着12月11日全面开放后,外资银行不是立马就能为百姓提供金融服务,还需等待一个审批的时间。

  普通市民几千元也能存

  据了解,外国银行分行只能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而外资银行如果将分行转制为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银行,就能享受到完全国民待遇,开展人民币零售业务的各类品种。普通市民几千元钱也能存到外资银行,只是可能要付出一定的服务费。目前中国已开放的城市中外资银行对在一定数额以下的存款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如花旗银行对每月日平均存款低于5000美元收费50元人民币,存款不足10万美元收费100元人民币。汇丰银行收费标准是:“6个月以下平均存款余额不低于2000美元的不收费,2000美元以下的则收取20美元服务费。”

  将搅动高端客户争夺战

  业内人士认为,由于外资银行在中国的网点有限,主要服务对象不在普通百姓。外资银行看重的还是私有企业主、高级企业人才、日益富裕的文体明星等高端客户,因为20%的富人可以创造80%的利润。目前南京各家银行均开始关注富人市场,想出各种办法来吸引富人眼球,如机场贵宾通道、专门的名医导看、享受特有的理财产品、开办各类讲座沙龙……外资银行的进入无疑会增加这个市场的竞争。

  有效的反洗钱制度是必备条件

  主要服务于高端客户会不会带来洗钱的风险?据了解,在新颁布的条例中就对拟设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股东或者拟设分行、代表处的外国银行明确规定,必须要有有效的反洗钱制度,这是必备条件之一,而且规定外商独资银行的股东、外国银行分行、代表处等都要受到我国金融监管当局的有效监管。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反洗钱处有关负责人表示:金融机构的设立必须要有一套完备的反洗钱机制,不合格的不能开设新机构。

  解读《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四大看点

  纵观《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对于外资银行全新业务范围的界定和监管原则的国民化,充分体现了我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和认真履行承诺的负责任态度。从银行业对外开放的角度来解读《条例》,有四个方面的内容值得关注。

  一、人民币业务对外全面开放

  按照中国加入WTO所作出的承诺,今年12月11日,我国将取消外资银行在中国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和客户限制。而在全面开放之前,中国已经开放了25个城市,其中有5个是自主开放的,也就是提前实施开放,另外20个城市是根据每年开放3 4个的承诺而安排的。

  二、体现审慎性监管原则

  《条例》在监管方面坚持了审慎性原则,以放宽业务范围的方式鼓励外资银行在境内设立独立的法人机构,这是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条例》除了在业务范围方面加以鼓励之外,还结合外资银行的实际情况,在申请转制的具体安排方面提供便利。

  三、完全尊重外资银行的意愿

  对于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商业存在形态,《条例》实际上是遵循着资源原则,外资银行可以自由选择在华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即文件所称的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也可以只设立分行或者代表处。至于如何选择,完全看外资银行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

  四、监管原则真正实现内外统一

  既然在业务范围和客户群体方面与中资银行取得一致,那么在对外资银行的监管要求方面,《条例》也坚持了内外统一的原则,在满足监管要求方面,外资银行需要达到中资银行同样的标准。

  三大亮点

  外资银行业务范围更广

  此次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本地注册的外资银行法人成为政策鼓励的导向,根据该条例第29条和第31条的规定,对于包括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在内的完成本地注册外资银行,其业务范围中相比于外资银行分行多出了“银行卡业务”“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这两大业务。

  个人可在外资银行存取人民币

  外资银行包括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在华分行。目前,外资银行只可以在我国25个城市对中资企业开展人民币业务。分析人士指出,《条例》的发布实施,意味着我国政府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外资银行在我国开展人民币业务不再有地域和客户方面的限制。

  可吸收公众存款12月1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昨天对外公布,《条例》规定,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可以经营“吸收公众存款”等人民币业务。《条例》将自2006年12月11日起施行。2001年12月20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言论

  内外资银行有了公平竞争环境

  “条例正式的实施将为内外资银行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中信证券分析师马青针对昨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评价说。

  马青说,此前外资银行没有在中国本地注册,仅以分行的形式在华开展业务,其监管责任由外资银行总行及其母国监管当局负责监管。今后,外资银行在中国注册为子公司之后,将由中国的银行监管部门负责监管。从而,内外资银行有了相同的竞争环境。

  条例并没有强制外资银行在中国注册为子公司,而是让外资银行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来决定是否改变其在华的商业存在。如果要开展人民币零售业务,则选择独立法人机构这种商业存在方式;如果所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在中国的外商独资企业,近期也不打算开展人民币零售业务,就可以继续采取分行这种存在方式。

  不过,条例规定,在华外资银行只有注册成为本地银行才会被允许经营人民币零售银行业务、银行卡业务,而这两项业务又是绝大多数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后的争夺要地。据此,马青认为,“可以预计,大部分外资银行将采取设立外资子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法人银行的经营模式。”在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看来,外资银行在华设立子公司,不仅可以为中外资银行的公平竞争创造条件,也有利于中国的

宏观调控措施的推进。

  目前,由于外资银行在华业务不受存贷比例和流动性比率的限制,外资在华银行尽管存款规模不大,但可以从母行或境外联行大量借入资金,贷给境内企业。这种运作方式,显然加大了中国宏观调控的难度。据

新京报

  附件:外资银行加快布点江苏

  江苏省目前有渣打银行南京分行、汇丰银行苏州分行、恒生银行南京分行、日本瑞穗实业银行无锡分行等8家外资银行,其中的3家是今年才获准筹建开业的,日本东京三菱银行无锡分行正处于筹建中,计划第四季度对外营业。我省有华一银行苏州代表处、名古屋银行南通代表处等外资金融机构代表处8家。此外,东亚银行和韩国友利银行还分别申请设立南京分行和苏州分行。

  江苏银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有扩大趋势。这些外资银行将逐渐推出代理保险、个人理财、金融衍生产品、为境内客户办理境外理财等新产品。而目前省内已有2家外资银行可以经营人民币业务。今年第三季度,渣打银行南京分行、恒生银行南京分行还分别获准增加2亿元营运资金。

  作者:陈鋆 王琴/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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