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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医保惠及外来工子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 03:06 中国青年报

  

  本报广州11月16日电(记者李润文)珠海市在全国首开先例,将外来工子女纳入医保,缴纳90元,最高可以报销20万元医疗费,外来工子女可以享受和当地户籍人员子女同样的医疗保险待遇。

  11月14日,珠海市未成年人社会保障卡首发仪式在珠海市香洲第一小学举行,1800多名学生领到了第一批未成年人社会保障卡,其中包括许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珠海市有27万多未成年人,其中包括7万多外来工的未成年人子女,此前,未成年人医保一直处于空白。

  《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适用的参保对象为该市中专、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各类幼儿园在册学生,以及户籍不在校、未入园的未成年人,其中包括在该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来人员的子女。

  《办法》参保实行个人定额缴费,财政定额补贴的方式。未成年人医保按照每人每年120元标准筹资,其中,参保人每人每年定额缴费90元,市、区财政补贴30元。本市户籍“低保”家庭参保人个人不缴费,由市、区财政补贴。已参加本市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人每年定额缴费45元,财政补贴15元。参保的大中专院校学生不享受财政补贴。

  《办法》规定,肾移植、骨髓移植、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均在医保范围之内。《办法》采取“保住院+门诊病种”的保障方式,社保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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