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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火锅引起的消费纠纷增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 01:18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入冬后北方气候渐冷,火锅食品消费开始升温。11月15日,省消协有关负责人就此提醒消费者:冬季吃火锅须加注意。

  省消协宣传部部长刘宏向记者介绍,冬季因吃火锅而引起的消费纠纷多有发生,有的责任在于经营者,也有消费者自身不注意而引发的。这里特提醒大家注意:一是食物不能过生。有些人吃火锅不等食物烫熟就下肚。有些食物煮不熟就吃,细菌或寄生虫卵进入人体后,会引起肠道疾病的发生;二是不能过烫。过烫的食物会把口腔和食道的粘膜烫伤,造成口腔溃疡或口腔膜起泡,易诱发消化道病变;三是看好火锅是否干净。火锅特别是铜质火锅在停用一段时间后,锅内表面会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一层绿色的铜锈,人们食入一定量的铜锈就会引起中毒,出现恶心、呕吐、头晕等症状;四是注意室内空气是否流通。有的消费者涮火锅时喜欢烧木炭,使用时切记要打开窗户或开启排风扇,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否则,烧木炭时间太久,易导致一氧化碳中毒。(吴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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