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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菱帅:刹车、召回两手都要软?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 09:22 中国经济时报
■实习生倪柏明 菱帅刹车“偏软” 车主接连要求召回 11月10日,家住北京市丰台区的林先生反映,他于2005年12月23日购买的菱帅卓越版在急刹车时ABS狂响,车还老往前窜。厂家解释为“渐进式”刹车,但车主认为是急刹车效率低、力度不够造成,“同样试过的夏利都能停稳,菱帅却不行,刹车偏软,希望厂家能够尽快解决问题。” 林先生并非第一个刹车吃“软”的菱帅车主。相关资料显示,从2005年5月起,中国质量协会就陆续收到车主东南菱帅刹车失灵的投诉,目前已经收到的相关投诉已经超过50起,而且数字还在持续上升。沈先生于2005年6月27日购买菱帅车,发现刹车偏软后去维修站反映情况,维修站不以为然,认为“菱帅的刹车就这样”。仅在今年10月份,车人网就收到的菱帅刹车问题就有5起之多,集中反映为刹车偏软,乃至出现追尾、年审刹车无法通过等情况,车主希望厂家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并且免费更换刹车片,最终通过年检。 “既然这么多菱帅车的刹车有问题,为什么厂家不召回?”受困于“软”的菱帅车主们的疑问不仅出现在车人网投诉频道上,还广泛张贴在不同的网络论坛中。 强制召回:一个“软皮球”? 在7月19日举行的2006上半年质量通报会上,中国质量协会表示,由于怀疑东南汽车生产的菱帅轿车存在刹车问题,将替车主向国家质监总局递交报告,建议总局强制召回菱帅轿车。 但这份报告此后却未有“下文”。国家质检总局宣传部门有关人士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获悉,质检总局确实是在7月份收到的报告,但是并不能确定这些投诉的问题是否属于召回。 质检总局负责汽车召回的有关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召回管理中规定的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原因而在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情形。如果出现的问题不同,那么只是属于“三包”范围。 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中召回的程序规定,主管部门根据用户投诉情况,认定产品存在缺陷后,给企业下发“缺陷产品调查函”,企业接到调查函以后查找问题并上报质检总局,同时可以根据查出的问题“主动召回”,在制造商明知缺陷存在而未采取主动召回行动的,或者制造商故意隐瞒产品缺陷的,或者以不当方式处理产品缺陷的,才能认定为主管部门的指令召回程序。 有评论人士称,老拿召回说事儿,东南汽车觉得自己“很冤”:相对于数万的菱帅用户来说,毕竟发生刹车问题的比例很少,而且国内采用的滚筒式刹车检测方法也造成了一定误差;中国质量协会“强制召回”的建议也没什么不对,近年来它已经被不少消费者视为自身利益的代言人;国家质检总局是汽车召回官方管理机构,中国质量协会“建议强制召回菱帅”的报告是否被受理或是否被驳回、搁置,则可能基于多种原因。 今年7月本报记者就此事进行跟踪报道时,东南汽车相关负责人曾约见面谈,并表示接到车人网转发的投诉时非常重视,其相关高层也很快飞抵北京与国家质检总局相关人士进行沟通。东南汽车方面一再表示,会积极处理此事,接到消费者相关投诉会为其提供免费维修服务。但对于菱帅刹车事件是否应该归于召回范围,厂方一直语焉不详。 相关资料显示,今年8月份菱帅“强制召回”呼声高涨时,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人士曾提及,消费者必须要明确召回的范围,自己的汽车质量问题是设计制造过程产生的,还是使用过程产生的?这个质量问题是群发性的还是个别的?群发的可以列入召回的范围,个别的则属于“三包”范围。他还强调,弄清楚这个问题,需要一个专门的系统来解决,由权威部门来判断和解决问题,这就是国家质检总局。消费者通过质检总局有关部门投诉到企业,才是最终解决问题的关键。 中国“强制第一召”了犹未了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人士的说法,菱帅刹车事件如果是个案,应属于“三包”范围,但遗憾的是,汽车“三包”规定一直迟迟未能出台;如果是群发性的可以列入召回范围,不知50起以上的菱帅刹车“偏软”投诉应该不算是个案,但官方目前似乎还未有要求厂商“强制召回”的迹象;如果要确定投诉的汽车质量问题是设计制造过程中产生还是使用过程产生,消费者并非专家,自然应该由“专门的系统”、“权威部门”来判断和解决,但直到记者截稿时尚未得知权威部门就此展开调查或解决的相关信息。 被投诉的菱帅车型刹车“偏软”是否出于东南汽车制造或设计环节上的缺陷?东南汽车给本报记者的采访提纲答复中表示:东南汽车是国家合格的免检车厂,是首批通过国家3C认证的汽车企业,各项生产及检测都是在国家相当严格的管控下进行,因此东南汽车可以保证东南汽车产品的制动性绝对符合国家标准。菱帅生产出来经过严格的制动性能测试,根据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中的规定,菱帅刹车在制动实测方面的性能还要优于国家标准。 “严格”的标准和管理及免检“招牌”能否必然得出其产品“绝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结论吗?如是,那么诸多菱帅刹车的维修和投诉纪录又从何而来?分析人士指出,汽车厂商送检的产品合格与全部产品质量的一致性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正如跨国汽车巨头均采用先进制造设备、执行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召回现象仍然时有发生一样,通过3C认证等等也并不代表其生产的产品全部都合格,零部件采购的差异、生产设备精度的调整、工人的操作失误,都有可能生产出不合格的产品,即使在产品设计之初也有可能出现纰漏,而疲劳效应、磨损系数、使用寿命等等都不能用简单的合格和不合格来衡量。 统计显示,自2004年4月国家颁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来,到目前为止已有近80次主动召回,不仅包括保时捷、奔驰、沃尔沃等高端车型,也包括东方之子、凯越、奥拓等中低端车型。虽然东南汽车讳言召回,但有的厂商却就此大做文章,甚至一块遮阳板也要召回,以展示其消费者利益至上的经营理念,虽然此举被人疑为作秀之嫌,但召回作为一种积极补救措施对于消费者来说却是有益无害。评论人士表示,如果被投诉的一批菱帅经权威部门调查认定为确有制造或设计环节的缺陷,东南汽车将可能成为实施中国“强制第一召”的企业,本报记者也将就此继续关注事态进展。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部分汽车企业不愿意就批量缺陷产品实施召回有两类原因:一类是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召回会降低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二是基于成本考虑不愿意召回,怕由此损伤经营利润。专家表示,针对某一车型相同问题的消费者投诉,相关管理部门应认真对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检测,如果认定其属于设计或制造环节产生的缺陷而厂商没有采取主动召回措施,就应强制其对涉及车辆进行召回,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专家还建议,国家应及早出台汽车“三包”政策,以进一步完善汽车消费保障体系,促进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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