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科技创新基金:不许向申报企业收服务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 07:51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日前宣布了廉正服务的“四不准”。这套办法中规定,今后创新基金的推荐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允许向申报企业收取任何服务和劳务费用,否则将会被取消服务资格。

  根据科技部对创新基金的服务机构调查显示,部分服务机构存在向申报企业收取服务费的行为,有的甚至按照立项金额比例进行收费。为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基金管理中心提出了针对推荐单位和服务机构的四条“红色警戒线”:

  不准向申报企业收取任何服务和劳务费用;不准为企业编制申请创新基金项目的可行性报告;不准在申请基金项目工作中与为企业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发生关系;不准组织、参加以帮助企业申请创新基金为幌子、以商业活动为目的的各种活动。

  创新基金是我国政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支持的主要渠道之一,自1999年启动以来,创新共资助了3000多个中小企业的创新项目,通过政府财政渠道投入23.5亿元人民币,对引导社会资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随着近年来基金规模不断扩大,管理中的一些问题也逐渐引起重视。


 记者:曹滢 实习生:陈茜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