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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暂不收卡拉OK版权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 07:30 南海网-海南日报

  11月9日,国家版权局发布公告宣布,卡拉OK版权收费标准确定为每天每间包房12元,即日起生效。目前收费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开始试点,尚未波及我省卡拉OK业。

  “我省征收卡拉OK版权使用费是迟早的事,根据我省的经济发展状况,12元的收费标准肯定是高了,但具体收费标准是多少,目前还没有定论。”今天,省版权协会有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说。

  记者今天就卡拉OK版权费收费问题采访了海口部分KTV经营者,多数经营者表示,他们只能静观其变,视市场变化来应对。

  收费标准最高上限12元

  公告指出,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支付音乐作品、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为12元/包房/天(含音乐和音乐电视两类作品的使用费)。

  根据全国不同区域以及同一地域卡拉OK经营不同规模和水平,可以按照上述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适当下调。

  目前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正在积极制定收费细则。根据目前的准备工作来看,正式收费大约是在11月底12月初开始执行。

  我省何时收费尚无通知

  据了解,国家版权局12元的版权费标准目前只是一个参考,北京、上海、广州等一些大城市刚开展试点工作,那么我省也会制定一个版权费标准吗?今天,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

  省文体厅国家音像版权处处长陈莹告诉记者,她也看到了国家版权局官方网站上的公告,不过目前还没有收到相关正式文件,不好发表意见。

  虽然我省不在试点范围内,但在试点城市收费后,我省的收费也势在必行。那么我省将以什么形式收费呢?陈处长介绍,此次收费的主体并非政府部门,而是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受这两家协会委托的有关部门才有资格收取这项费用。

  据了解,目前我省具备收费资格的可能是海南省版权协会,该协会一钟姓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是否由他们收费,目前还得看收费是由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收取,还是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收取,但现在这个还没有最后定论。如果最终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作为收费主体,那么海南省版权协会将是海南卡拉OK版权费的收费机构。

  12元版权费标准对于海南是高还是低?钟先生认为这个标准适用于上海、广州等几大城市,在海南并不合适。“从海南的经济发展状况看,收费标准肯定会在12元的标准上适当下调,但具体收费还要根据情况而定,我们不希望因收费打击经营者积极性,达到双赢才是最好的结果。”

  经营者持观望态度

  “版权使用费”究竟由谁来埋单?这也是消费者和卡拉OK经营者共同关注的焦点。

  尽管国家版权局一再申明,对卡拉OK经营行业收取版权使用费,经营业主不得擅自涨价,将这笔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但消费者担心,收取版权费后KTV消费会跟着“水涨船高”,消费者最终将成为为KTV版权收费埋单的“冤大头”。

  “到目前为止我们还不敢轻举妄动,再说收费多少还没谱呢,我们不着急。但如果收12元的版权使用费,还是高了些。”海口龙华路一KTV老板给记者细算账,他的36个包厢,如果按每个包厢每天收取12元的版权使用费计算,就意味着每年将增加15万元左右的沉重包袱。

  “目前海口大部分KTV处于一种低价竞争状态,为了竞争,很多经营者已经把价格压到了最低限度。如果再收取12元版权使用费,经营者会考虑让消费者承担部分费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些大众化KTV经营者对收取版权使用费颇有微词。海口龙昆北路一家KTV的经理告诉记者,他的场子虽然不小,但上座率不如那些高档娱乐城,很多包厢常常闲置,如果每天每个包厢增加12元钱的成本,对他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负担。

  (本报海口11月14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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