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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一企业偷税40万元被查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 03:03 深圳特区报
签订AB合同隐瞒700万收入 龙华一企业偷税40万元被查 【本报讯】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为了方便偷税想出来了一招:客户需要开发票就签订A合同;客户不需要开发票就签订B合同。财务见是B合同的收入就不做账,更不用报税。然而令其始料未及的是,AB合同在方便偷税之余,也方便了税务机关的稽查。近日,宝安区国家税务局龙华税务分局对该公司稽查终结,依法作出补税、罚款共计65万余元的处理决定。 该公司坐落于龙华街道,是一家以生产大型机器设备及其配件为主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值数千万元。随着市场竞争日益加剧,该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居然在国家税收上动起了歪脑筋。 前不久,宝安区国家税务局龙华税务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检查。稽查人员很快从该公司获得大量的B合同、标有“B”字的承制单、记着账外账的笔记本等重要证据。经深入检查,发现该公司从2003年开始,共签订B合同100余份,隐瞒销售收入700多万元,偷逃国家税款40多万元。(陈技革徐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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