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大连首次评选百佳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 19:57 人民网

  人民网大连视窗11月14日电王金海、赵君报道:今日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即日起至年底前,大连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企业联合会、市国资委、市经委及市工商局,六部门联合开展2006年大连市百佳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活动。该评选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促进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大连市百佳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范围为全市各类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评选采取申报推荐、资格审查、测评抽查、社会公示、综合评定五个阶段进行。大连市总工会等六部门成立评选活动指导小组,组织候选单位职工对本单位劳动关系状况进行民主测评,同时对申报单位的相关资料进行抽查。

  参与评选的单位需具备十项指标,即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与全体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率达100%,规范劳动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保证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法定节假日休息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

社会保险费和
住房公积金
;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对在有尘毒危险、放射性污染和苦、脏、累、险工作岗位上工作的职工,有严格的防护措施,企业无重大伤亡和
职业病
危害事故发生;建立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凡国家规定须持证上岗的工种、岗位,持证上岗率达100%;按照《职业教育条例》规定比例提取职工技术培训经费,并用于职工的技术、业务培训,且有相关证明;有健全的工会组织,企业保证职工依法入会,为工会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厂务公开职工满意率达90%以上。

  据了解,凡被评为“百佳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单位,将优选推荐为大连市五一奖状,享受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待遇,年内免于劳动保障年检和工商行政年检。明年,评选活动指导小组还将对获得“百佳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单位不定期进行抽检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单位,视其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整改、取消荣誉称号的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