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通报反商业贿赂成果 要求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 15:52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李明三北京报道

  自去年下半年卫生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来,11月10日,卫生部首次对外公布了最近的查处结果。

  在当天卫生部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毛群安通报了五起发生在医药购销领域的典型商业贿赂案件。

  这五起案件分别是福建省南平市卫生局原局长及其配偶受贿案、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局原局长受贿贪污案、四川省乐山市人民医院原院长和设备科原科长受贿案、辽宁省抚顺市中心医院设备科原科长受贿案、重庆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原主任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医药采购环节是卫生系统商业贿赂的重灾区,在已查结的396起案件中,发生在药品采购、设备采购和卫生材料采购方面的受贿案件占了近九成,涉案人员包括卫生行政部门

公务员、医疗机构领导干部、行政科室和临床科学的负责人等。

  在上述通报的五起案件中,南平市原卫生局局长李某就是利用担任邵武市立医院院长、南平市第一医院院长的职务之便,收受多人贿赂共计人民币58万元、美元2.75万、英镑0.63万元,获刑12年零6个月。

  这些案件仅仅是中国医疗购销领域众多商业贿赂案中极小的一部分。据不完全统计,从2005年8月至2006年7月,全国卫生系统配合纪检监察、检察、工商等部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790件,涉案金额超过5700万元,其中230人已被刑事处理,党纪政纪处理和其他处理266人。

  “还有一些案件正在查处过程中。”毛群安说,随着查处工作的不断深入,卫生部将陆续予以通报。

  在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同时,卫生部继续致力于反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设。同一天,卫生部发布《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08年底前,全国各类医疗机构基本实现医院院务公开。

  该《意见》要求医院将医疗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收费信息、费用清单等向社会和患者公开,并规定医院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等必须向内部职工公开。毛群安说,这是“卫生系统反商业贿赂的一个重要举措”。

  除此之外,卫生部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疗卫生机构接受企业捐赠赞助办法》。“这些都是我们反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组成部分,”毛说,“《办法》的立法工作进展很顺利,但是因为涉及到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正式公布还需要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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