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估值法欲堵定向增发“猫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 02:05 北京商报

  今起,基金新投资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将按照新的估值方法估值。证监会基金部日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公布了这一消息。

  这也是监管部门为防范基金投资定向增发股票中的风险连续发出的第二道监管“金牌”。此前的7月21日,监管部门已发布《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估值方法出炉

  “简单地说,如果估值日当天股票市价低于基金申购的成本价时,即按照市价来估值;如果高于基金申购的成本价,则按一特定公式来计算估值。”业内人士解释道。

  《通知》中这一特定公式为FV=C+(P-C)×(Dl-Dr)/Dl。其中,FV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C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P为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Dl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所含的交易天数;Dr为估值日剩余锁定期,即估值日至锁定期结束所含的交易天数,不含估值日当天。

  《通知》同时指出,基金公司在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中风险控制不当,出现或者可能出现重大隐患,基金公司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将被记入诚信档案、出具警示函或约请监管谈话。

  权威人士透露,这一估值方法不对原有基金投资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追溯。今日起基金新投资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才按照这一估值方法。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内,没有真正实现流通前,价格实际上是被高估的。一旦过了锁定期,开始流通,市场中的股票供应随之增加,一般来说价格会相应下降,在申购价与流通后的市价之间就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价差。新的估值方法有助于防范出现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知名市场人士王连洲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

  利益输送“游戏”

  在基金热衷于申购定向增发的背后,是一场股东之间利益输送的“游戏”。

  一方面,上市公司通过各种手段以较低价格向申购基金定向发行股份;另一方面,基金预先通过内部渠道得知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信息,并在定价基准日前大量买入该上市公司股票。无论如何,一旦上市公司披露定向增发事宜,基金都可以从股价的暴涨中获取暴利。

  定向增发可以迅速提升基金单位净值,进而做高排名。但这却是以牺牲基金的流动性,威胁基金持有人利益为代价换来的。由于基金用投资者委托的钱所投资的定向增发股票在其锁定期间股票无法抛售,一旦基金资产的流动性面临较大威胁,未能及时赎回的投资者势必蒙受无可避免的损失,而基金公司却依然可以闭着眼睛提取其非提不可的管理费。

  这对于基金投资者来说是很不公平也是很不负责任的。监管部门的这一举措从保障流动性的角度限制了基金参与申购。

  定向增发还使基金被迫投资以及持股集中度问题进一步加剧。例如首个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华联综超,8家配售机构中有7家基金公司。而苏宁电器高达48元的增发价,吸引了长盛、易方达、华夏和银华等7家基金公司12亿元认购资金。9月份G宝钛定向增发的2582万股新股中,有83%即2144万股被华安基金、广发基金、鹏华基金等6家基金公司获得,且均为高价增发。

  对定向增发影响不大

  虽然一些基金公司和上市公司认为,此举可能对非公开发行的申购造成影响,但证监会相关人士指出,在此前非公开发行过程中,基金参与申购较多的主要原因在于,基金原本就是这些再融资企业的股东,比较熟悉企业情况,对企业未来的成长性具有较强的信心,因此愿意参与申购。

  实际上,“非公开发行希望能够吸引更多的长期投资者——比如社保基金、

企业年金、保险资金等的参与。但由于限制申购机构不得超过10家,很多上述资金虽然非常愿意进行申购,但上市公司在发行价格、认购数量之外,往往更多地考虑到基金等老股东的要求,社保、年金和保险资金的申购经常处于‘买不到’的尴尬境地。”该人士称。

  因此,这项措施的出台,将给基金之外的长期投资者提供更多的申购机会。他表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非公开发行受到限制基金申购定向增发的影响将比较有限。

 刘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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