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招领处“退隐”该不该(生活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 00:09 人民网-市场报

  

安徽蚌埠市运输管理处的团员把去年春运期间旅客遗失的包裹集中进行公开失物招领,受到市民群众称赞。

  陈黎明摄“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儿歌曾经鼓励过很多人投入到拾金不昧的行列中。然而,最能体现这种文明意识的“失物招领处”,如今正从沪上公共场所悄然“退隐”。

  捡到东西后竟然找不到地方上交,丢东西的“马大哈”又不知该去哪里找失物。网友张先生近日在网上发帖感叹,他在人民广场捡到一串钥匙,却足足花了20多分钟也没找到合适的上交地点,“如今即使想拾金不昧,似乎也已经没有了方向。”

  笔者11月6日实地调查后发现,多年前曾在沪上商场、超市、汽车站等公共场所遍地开花的失物招领处,如今正在慢慢消失,而多数人对此变化并无察觉。张先生的感慨引发了众多市民的热议,失物招领处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广场捡到一串钥匙无法“脱手”

  30多岁的张先生告诉笔者,前几天他路过人民广场,途中忽然在地上发现一串钥匙,于是便捡了起来,心想钥匙比较重要,失主肯定会很着急,于是便在原地等失主。等了接近一刻钟,仍然无人前来认领,他决定将钥匙上交。然而,上交到哪里却让张先生犯了难,他在人民广场转了一圈,花了20多分钟,也没有找到可以接收的场所。

  “记得在10年前,在上海的商场、超市包括学校等公共场所都挂有‘失物招领’的牌子,丢了东西或者捡到东西就直接往这个地方去,非常方便。而现在,这些机构好像全部消失了,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过。”张先生回忆起当年的情景,不禁有些感叹。

  公共场所失物招领处“淡出”视野

  笔者前往本市的商场、超市、汽车站等公共场所进行调查,寻找久违的“失物招领处”。

  商场:在南京东路步行街一家大型百货商场,笔者声称自己丢了钱包,问商场哪里有失物招领处?商场工作人员听到这一名词明显感到有些陌生,摇头说没听说过,并建议笔者可以去服务台问问。

  而服务台工作人员称,商场并没有专门设置失物招领处,如果有顾客捡到东西,可以让商场进行广播,失主听到广播后可以前来取回失物。

  超市:6日下午,在家乐福中山公园店,仔细寻找后没有发现失物招领处,工作人员表示,顾客服务咨询一般在超市的服务中心。而记者在服务中心看到,窗口张贴的便民服务项目上也没有失物招领这项业务。

  工作人员解释说,一般顾客在超市内发现遗失物品,可通过服务中心广播通知。如果有人捡到失物,既可以向安保部门登记,也可以到服务中心来办理相关手续,只是这些情况都不普遍。因此,服务中心虽然办理这项业务,却没有把它列入便民服务范围内。

  车站:在长途客运总站的问讯处,询问这里是否有失物招领点?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没有设立这项服务。如果旅客发现遗失物品,可以及时与检票处的工作人员商量,趁车辆还没出站,自行回车上寻找。同时,问讯处至今还未遇到过有人送来失物的情况。

  经过多番寻找,笔者了解到,部分火车站目前会提供失物招领服务。对于在列车上捡到的东西,如果一时找不到失主的话,都将登记入库,但失物很少被旅客领回。

  上交物品少,“撮合”难度大是主因

  为什么失物招领处会在这些公共场所渐渐消失呢?经调查发现,上交物品少和寻找失主难度大成为主要原因。

  一家大型商场负责人表示,撤销失物招领处一方面出于人员考虑;另一方面,现在交上来的失物也少了,不用花太多心思去处理。据统计,这家商场每月上交上来的物品也就是四五件。而在一家大型超市的记事本上,笔者看到每个月上交遗失物品的数量最多也未超过10件,而且大多数是小物品。而在长途汽车站,则根本没有人上交过东西。

  此外,上交之后寻找失主也存在很大难度,一家超市经理坦言,如果失物中有证件的话,还容易找;如果没有证件的话,寻起来则很困难。

  有人认为需保留 有人认为无必要

  “此前根本不知道商场还有失物招领处,东西丢了也没指望能找回来。”王小姐表示,她在商场丢过两次东西,只能自认倒霉。

  李先生观点较为直接,“设了失物招领处也没用,别人捡了东西不交上来,难道招领处还能去讨回来?”

  不过,也有市民认为,在商场等公共场所设立失物招领处是件好事,“首先,它可以树立一个标杆,让人们捡到东西或者丢了东西能够有明确方向。另外它还可以在精神上起到一个弘扬良好道德风尚的作用,不管是捡到值钱的还是价值不大的东西,上交都是一种良好道德行为的表现。”

  

复旦大学社会学教授胡守钧认为,在公共场所有必要保留失物招领点。“设立失物招领点实际上是一种公共服务意识的体现,不管是顾客丢了还是捡到东西,至少有一个明确的方向,设立这样一个点是对顾客负责的表现,至于最终结果并不重要。”胡教授认为,招领点淡出生活实际上也反映了部分商家社会公共服务意识的淡薄。

  ■提醒:捡到、丢失物品怎么办

  ●在街上或公共场所拾得遗失物,可送交当地公安派出所、巡逻民警手中;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学校等单位范围内拾得遗失物,可交给该单位的保卫部门。

  ●发现自己的财物丢失,首先应回忆丢失的时间、地点,并到遗失地点(当地派出所、商场、公共汽车站、出租汽车公司等)查询,若查询无结果,可到当地派出所查询登记。

  ●如失物已查获,并核对属实的,即可办理认领手续。认领失物时,须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足以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如属

国家机密的文件、资料,须凭有效证明方可认领。委托他人代领失物,须凭失主的委托书、证件和代领人的身份证认领。

  ●网上招领:若是捡到或者丢失东西,市民还可以进入相关失物招领网站,失主和捡得失物者都可在网上发布有偿招领信息,并明码标价需要支付或者得到的报酬。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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