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体制改革全面推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 14:09 中国产经新闻

  百姓今冬能否“暖意融融”

  本报记者 杨娜综合报道

  随着11月的到来,北方各城市的供热站也开始进行管道预热,以准备进入今冬的供暖季。备受关注的我国城镇供热收费制度今年将出现“大的变化”:福利供热这个“计划经济的最后一个堡垒”将被攻破,热费补贴由“暗补”变“明补”的改革将在今年冬季全面推开。根据建设部的有关规划,各地要用两年左右时间,完成热费制度的改革,建立健全“谁用热、谁交费”的机制,实现供热的商品化、货币化。

  “暗补”变“明补”

  媒体记者11月7日从建设部获悉,热费补贴由“暗补”变“明补”的改革将在今年冬季全面推开。

  这意味着实行了几十年的供热收费由职工单位向供热企业统一交纳的福利制度将在各地陆续走向终结。取而代之的是,热费将以专项补贴的形式按月发放,由使用者直接向供热企业交费。

  根据建设部的有关规划,各地要用两年左右时间,完成热费制度的改革,建立健全“谁用热、谁交费”的机制,实现供热的商品化、货币化。

  “实行热费补贴由‘暗补’变‘明补’是推进供热计量收费、供热节能、供热市场化的关键环节和必要条件。”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说。

  有关统计显示,目前全国供热采暖耗能全年约为1.3亿吨标煤,占全社会总能耗的10%,北方地区约占总能耗的20%。“面对这种状况,如果实施‘暗补’变‘明补’和热计量制度的改革,就可在其他方面都不动的情况下,节约能耗近30%。”仇保兴说。

  关键是惠及低收入群体

  建设部城建司相关负责人强调,整个供热制度改革的成败关键,是政府如何解决困难群众的取暖问题。大连市在这次改革中,就制定了政府必须承担低收入困难群体的供暖费补贴规定,划出了9类需要政府补贴的困难居民家庭。改革后,该市有8万多困难居民享受了政府给予的供暖费补贴。同时,对政策没有覆盖到又确有生活困难的家庭,政府还专门设立了供热补助资金。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说,过去两三年的试点中,北方供暖的15个省区市都启动了改革,其中天津、河北、山西、甘肃、内蒙古、新疆等地区全面对福利供热进行了改革,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将供暖费以专项补贴形式,按月发放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由职工直接向供热企业交费,实现了供暖费补贴由“暗”转“明”。

  仇保兴还给出了这样的数据,实施了供暖费制度改革的地方,收费难的问题明显改变,交费率一般都由过去的60%—70%上升到90%以上。值得关注的是,过去有人担心实施供暖费制度改革可能会产生社会波动,实际上,在试点地区没有发生这个问题。

  天津市供热办公室主任李锡久说,据他所知,每个地区补贴的方式各有特点。天津的补贴方式是类似原来住房补贴,按不同的级别发放,不同级别的职工享受不同平米数的补贴,住房面积超出部分由职工自己负担。全市享受低保的人群,到民政部门领取由政府提供的供暖补助。

  不可背离“以民为本”

  供热改革从“暗补”走向“明补”,一字之别,含义巨大。“暗补”模式由单位代缴,“明补”将以专项补贴的形式按月发放,再由职工向供热企业缴纳。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说,目前的供热体制浪费惊人,改革后,供热企业既能有效解决拖欠热费问题,又增强了责任感,积极进行设备的更新维护,提高供热质量。

  但是在这一积极意义下,我们不能忽视服务的提升。改革只是手段,最终目的是提高供热效率,节约

能源,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不能因为供热改革而取消基本服务,不能因为商品化、货币化,就一切服务与“钱”挂钩。更不能“供热亏损、服务收费弥补”。倘若我们的供热改革,只是让供热公司多赚一点利润,那么这一改革只会对供热企业有利,必然会违背民意而遭到广大群众的反对。

  因此,供热改革当“以民为本”,服务不能丢,对困难群众的过冬问题,更要贴心照顾。这需要政府从制度方面作出保护困难群体的硬性规定,更需要供热企业体现人性化理念,加强人性化服务,把社会主义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让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过一个“暖融融”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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