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现金将存入商业银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 11:27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陈琰)财政部与央行昨天举行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主协议签字仪式,据介绍,共有52家商业银行进行了现场签约。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我国总计1万多亿的国库现金正式启动市场化管理方式。

  今年6月5日出台的《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暂行办法》指出,国库现金管理方式包括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买回国债、国债回购和逆回购等。此前,我国国库现金主要存放于央行特定账户,挣取活期利息。作为这一暂行办法的首次试水,8月30日,财政部从银行间成员处买回部分国债。

  在昨天的协议正式签署后,

财政部将把部分国库现金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入
商业银行
。而按照相关规定,国库现金存入商业银行的期限必须在1年之内。与此同时,为保证国库现金安全,受理银行必须以可流通国债现券作为质押,质押国债的面值数额为存款金额的120%。

  截至今年4月末,我国财政存款余额已经达到11780亿元,同比增长32.4%。

记者:陈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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