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设施要与住宅同步交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 07:2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扬)从明年起,本市新建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要与小区的住宅同步交付使用。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建委政风行风建设汇报会上获悉的。

  开发商盖房,常常是这边房子都入住了,那边绿化和交通还没着落。在昨天的汇报会上,市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处长郑伟革说,市建委和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已共同草拟了《北京市住宅小区新建商品住宅与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对新建住宅小区各项配套建设设施的使用要求、竣工标准以及电力、自来水、燃气等生活使用设施交付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

  “这些公共服务设施都要和小区住宅同步交用,保障商品住宅正常使用。”郑伟革说,“新规定将在明年出台并分步实施。”RJ047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