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增加下架食品去向透明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 07: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刚出炉的面包有一股暖暖的热气,散发着诱人的麦香。11月5日,位于北京西四环附近的一家大型超市,现场加工的面包油亮金黄,一排排整齐地堆放在面包架上,不少消费者忍不住拿起来捏捏、看看、嗅嗅,然后又放下。

  “可是,这些面包如果当天卖不完,会不会第二天回炉一下,再拿出来卖给我们?”正在精心挑选面包的陈女士说,自己曾经有过这个担忧。选购食品时,她最注意的是保质期。对于回收产品成了生产原料,陈女士表示,“这种行为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据介绍,大多数情况下,下架的奶制品一般由超市自行销毁,其他下架食品退回供货商那里,再通过他们返回厂家。那么,以后这些产品如何处理,就不得而知了。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消费者。在北京一家外企供职的刘先生说,按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起退货管理等相关制度,我们相信企业靠的是自觉。如果企业真的对下架食品回收再加工,由于“面貌一新”,普通消费者是很难辨别和发现的。

  超市里、面包房没有及时售出的食品都去哪里了?作为普通老百姓,我们想知道过期食品都是怎么处理的?下架食品的处理谁来监管?很多人对此心生疑问。

  “产品为什么下架?肯定是有问题才下架的呗。”退休的吴女士一听记者要采访回炉食品问题,就显得一肚子气:“一些不法企业将下架食品再投入市场,通过降价优惠等促销手段,加大销售量,以降低自己的损失,有悖商业道德。”

  杭州消费者宋小姐说,食品回炉应该从两方面来看,如果还在保质期内的,只是改变一下外观什么的,倒觉得没什么影响。但如果过保质期了,再回炉就太不厚道了。前者是节约资源,后者是欺骗消费者。

  赞同上述观点的还有北京的瞿小姐。她说,回炉食品应该因类而异。一方面,要是回炉食品对人体有害的话,会让人很气愤,应禁止这种行为,同时最好能教给消费者分辨的办法。如果没有办法辨别,只好少吃或者不买这种产品了。另一方面,要是对人体无害、只是影响部分口味的话,还不是太糟糕。如果商家是出于节约资源的考虑,在回炉后重新销售时,应明确告诉消费者这是回炉食品。可能的话,在包装上标明后适当降价,至少把选择权交给消费者。

  北京的魏先生对绿盛牛肉干回炉加工的做法表示理解。他认为,其实在食品行业,下架食品回收再加工只要没有过期变质,是不能和问题食品画等号的,也不能简单地把下架回收再加工食品与口味不佳食品画等号。他说,我经常吃绿盛牛肉干,没感觉有什么问题。餐馆不是还有回锅肉嘛,有不少吃食都是几经回锅历久弥香的,尤其现在科技发达,许多企业能保证新生产食品与回收再加工食品的质量一样,干吗要把两者区别开来,对立起来?

  但是,首都师范大学的贺老师向记者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例如某食品保质期是1年,出厂日期已经超过6个月的牛肉干,回炉重新加工后,外包装保质期如何标注?是1年?还是半年? 以后,如果这些食品再次下架,还会不会再次回炉?这样回炉下去,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那么,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怎么保证?”

  一些消费者在接受采访时认为,国外很多超市对保鲜期短、容易过期的食品,在经营上都很精心,像面包、寿司、生鲜肉、熟肉等食品,一旦过了“最鲜”时段便打折出售,离保质期越近,价格越低。这样,既让消费者得到了实惠,经营者也减少了损失。更重要的是物尽其用,确保了安全,减少了浪费。因此,临近保质期或已过保质期而下架的食品,应该由超市方面进行处理或销毁。如果超市不处理的话,应该由企业自行销毁或做他用。企业应倡导节约,但节约不能以牺牲百姓健康安全为代价。只有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首位,才能最终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企业才能得以长期生存和发展。(《中国质量报》)

作者:王惜纯 刘伊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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