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清欠年内必须完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 02:40 新闻晨报
□张佳

  晨报讯昨日,中国证监会等八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强调必须确保今年年内按时完成上市公司清欠工作。

  据统计,截至2006年10月31日,沪深两市仍有100多家上市公司存在资金占用问题,占用余额高达262.54亿元。

  由于清理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夯实资本市场基础、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国务院于2005年10月下发《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强调“对已经侵占的资金,控股股东尤其是国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要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现金清偿、红利抵债、以股抵债、以资抵债等方式,加快偿还速度,务必在2006年底前偿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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