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安全监管实行“踪迹留验”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14:22 新华网

  新华网哈尔滨11月9日电(记者王春雨)黑龙江省鸡西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近日开始实施安全监管“踪迹留验”制度,实现安全隐患监察、隐患整改落实、隐患整改复查等隐患整改过程的全程监督。

  据了解,“踪迹留验”制度是指安全监管人员在实施监察执法过程中,综合记录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提出的处理意见等内容。监察人员在执法监察后如实填写踪迹留验记录簿,各科(队、站)长每天对踪迹留验记录情况进行审查、存档、备案,各分管局长每月15日、30日对踪迹留验记录进行审查并签字。踪迹留验记录中如果存在重大隐患无整改结果,隐患整改期限内跟踪监督存在环节缺失的,市安监局将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按监察意见要求整改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据介绍,实施“踪迹留验”制度后,鸡西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就可以便捷地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掌握安全监管人员对生产单位的监察情况,逐步形成层级管理、层级制约的安全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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