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优化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外部环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09:29 中国经济时报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行长金维虹呼吁——

  记者单羽青北京报道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行长金维虹11月7日在“2006中国金融年度论坛”上呼吁,作为防化银行风险的一项重要工作,当前需要从政策环境、法律环境、执法环境和信用环境四个方面,进一步优化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外部环境。

  金维虹分析,与大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置改革相比,中小银行在很多方面存在差异,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中小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依靠自身消化,至今相当一部分中小银行的历史包袱并没有得到有效化解。此外,中小银行的政策支持比较缺乏,在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还存在弱性政策。

  在优化政策环境方面,金维虹认为,可从优化处置政策环境、税费环境和监管环境上着手。建议放宽中小银行对不良贷款本息自主进行打折处置的监管;允许使用打包转让、债转股等处置方式;在风险有效降低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借新还旧、债务重组的条件;允许银行在条件成熟时自主实施资产

证券化或资产信托化,增加
不良资产
处置方式的选择余地,进一步优化不良资产处置的监管环境。

  金维虹说,中小银行在处置抵债资产时,最终以现金方式收回不良贷款过程中会发生一系列费用,而且抵债资产要发生抵入、处置二次过户税费等。银行的抵债资产只是将货币形态的债权转化为实物形态的资产,银行在其中没有得到收益,甚至在处置资产后有损失,因此不能机械地规定银行缴纳各种额外税费,应对目前的税费法规进行合理调整。

  金维虹表示,一些地方政府等部门从地方利益和自身利益出发,在企业转改制过程中,重视转改制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而忽视银行金融债权的落实与保全,甚至有部分主管部门还纵容改制企业逃废银行债权,使

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工作步履艰难。因此,需要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

  此外,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和制度建设,加大对失信企业及有关人员民事和刑事惩戒力度,是中小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一项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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