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中央企业的人工成本预算要适当予以控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08:5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9日电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针对中央企业上年度预算中存在的成本费用预算过高,尤其是人工成本预算过高的情况,国资委8日日发出《关于做好2007年度中央企业财务预算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在2007年度的预算中将对成本费用预算,尤其是人工成本预算适当予以控制,压缩预算开支,经营效益下滑的企业,不得扩大人工成本预算规模。

  来自国资委的统计数据表明,今年上半年,成本费用同比增幅高于同期销售收入增长率的中央企业有68户,占总数的41%。

  在8月15日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下半年将严格控制人工成本增长幅度,继续做好职工工资总额控制管理。

  按照《通知》规定,担保余额占净资产比重超过50%或者发生担保履约责任形成重大损失的中央企业,原则上将不再安排新增担保预算,以避免引发新的财务风险。

  国资委要求央企在2007年度财务预算中加强财务风险的预算控制。其中包括:加强对外投资、收购兼并、固定资产投资以及股票、委托理财、期货(权)及衍生品等投资业务的风险评估和预算控制,并及时跟踪和评测高风险业务的风险水平;结合企业现有负债情况与年度经营业务预算,对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偿债压力的企业,在保证正常业务的情况下,应当压缩金融债务预算规模;注重分析担保风险,严格控制担保、抵押等高风险业务的预算规模,不得安排与业务无关的集团外担保预算。

  《通知》还提出央企应当按照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加强财务预算监督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成立相应的预算管理委员会或设立财务预算领导机构,明确财务预算管理的责任人,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充分考虑自有资金的承受能力,合理安排资本性支出项目的资金规模和结构,加强对非主业投资和无效投资的清理,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预算。(张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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