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将划为四类主体功能区拟突破行政分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08:48 海峡都市报

  N第一财经日报

  ■来源: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区域经济室主任高国力昨表示。

  ■看点:“十一五”规划中明确,国土空间将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并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适度打破行政分割的原则已成为发改委规划司和试点地区等多方的共识,而国土部分覆盖和以“县”为基本单元划分等原则尚未被决策层最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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