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不掉的是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07: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最近,一种被人戏称为“疯狂老鼠”的甩脂机被“甩”出了市场。今年6月,长春市民唐女士购买了一台甩脂机。最初使用时,身体略有不适,她向商家咨询,对方称属于正常现象,可放心继续使用。没想到,“甩”了一个星期后,心脏、脊椎都感到不舒服。她认为问题肯定出在甩脂机上,几次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却一再被拒。据一位商场负责人称,甩脂机的广告被停播半个月时,其销量就开始下降,也有人陆续要求退货。但与厂家联系后被告知,消费者必须提供医学证明,只有证明消费者是因为使用了该产品导致身体机能出现了问题,才能给予退货。

  无独有偶,也是东北的一位消费者去年买了一部电子词典,今年夏天突然发生质量问题。然而当他找到售后服务部门咨询维修时,却被告知这款电子词典已经“下线”,零配件厂家不再生产,因此无法提供维修。后经消协调解,最终商家为消费者更换了一部全新的电子词典。据了解,在市场上遭遇此类尴尬的人绝非少数。

  一些热衷新产品研发的厂商,有钱上电视风光,有钱铺天盖地砸广告,有钱请名人造势代言,偏偏当产品出了质量问题,急需给消费者一个“说法”时,他就一下子变成了穷人,不光穷,还态度蛮横,也就是俗话说的“穷横”。从前说,“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可现在的消费者上当之后,面对的现状却常为不仅“和尚”跑了,有时连“庙”也长了腿儿。就算那座庙还在,众“香客”也拿它没有办法。

  监控之网疏漏,漏网之鱼泱泱。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倾向:目前,不少“新产品”从一开始实施的就是“捞一笔就跑”的战术,将第一桶金挖到手的同时,也把损失和责任“甩”给了消费者,从而遗留下不少纠纷。这种“由制造商惹祸、却让消费者买单”的道理,走到哪儿也讲不通。据消协工作人员介绍,对于甩脂机的投诉很难受理。到目前为止,相关部门并没有对甩脂机是否属于不合格产品做出定论,厂家也不认可出现的问题是由产品造成的。瞧瞧,没有防患于未然,势必遭祸于已然吧。今后,应该制定相关政策,提高新产品入市门槛,特别是对一些属于试用阶段的“新”产品,是否可以考虑预收它的高额风险金,即“入场费”。这笔钱谁也不准动,全部用于确保消费者权益,等到产品质量稳定后再还给企业。还有,“甩”不掉这份责任的不光是厂商,还有广告部门,以及某些为其代言的名人,当初铺天盖地的“轰炸”,让消费者躲都没地儿躲,如今捅了娄子全都想“一甩了之”,太轻松了吧?!

  根据国家规定,虽然产品已经不再生产,但商家仍需对消费者所购商品负责。因此,当消费者发现产品出现问题时,要及时找商家解决;购买时对商家的承诺要落实到书面上;购买商品后切记索要消费凭证,凭证包括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目前,有的新产品性能不够稳定,有的产品更新速度很快,刚出几个月的产品就面临淘汰。但是更新换代不能成为推诿责任的借口,如果厂家缺乏对产品负责到底的精神,那你干脆就不要生产。请注意:“甩”这个动作,具有逃避责任的嫌疑。试想,凡是有责任感的企业,哪个会拿消费者当“实验人群”?在事实确凿的基础上,有关部门最好能将一些麻烦制造者的名字公之于众,让大家都了解真相,省得这些“甩手掌柜”卸下这个包袱,没事儿一身轻,急火火又去研发其他给人添堵的“新”产品去了。

作者:林 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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