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入12万元以上明年须自行申报个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05:08 都市快报

  

“税款”已经成为市民工资条上广受关注的一栏。记 者韩丹/摄

  怎么报收入 报哪些收入 能不能保密

  地税部门解答市民疑问

  综合新华社消息

国家税务总局8日发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明确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的5种情形,以及申报内容等相关操作办法。

  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的5种情形包括:1.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 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 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申报办法,符合第1种情形的纳税人,即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全部应税所得达到12万元,不论其平常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是否已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或是纳税人自己已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过,年度终了后都应当再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符合第2至4种情形的纳税人,要进行日常申报纳税,即在取得应税所得时,就应当按照上述法规的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第5种目前暂未明确,其纳税申报办法根据具体情形另行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有利于培养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强化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

  据介绍,从个人所得税征管实践看,高收入者的收入来源往往多形式、多渠道,具有分散性和一定隐蔽性。通过对扣缴义务人报送的明细信息和个人申报来的信息进行整理归类,可以确定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使得个人所得税的管理更有针对性。

  (详见第3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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