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所得逾12万须申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02:43 西部商报

  据新华社电 国家税务总局8日发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的5种情形,以及申报内容等相关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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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种情形必须自行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法》规定,对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不论其平常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是否已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或是纳税人自己已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过,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都要申报其各项所得的年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扣税额、应补(退)税额和相关个人基础信息。申报时,其“年所得”包含11个应税所得项目。

  对于第2至4种情形的纳税人,则要进行日常申报纳税。至于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其纳税申报办法将另行规定。

  对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情形的纳税申报,其施行时间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第2至4种情形的纳税申报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多种申报方式

  《办法》规定,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纳税申报,既可以采取数据电文方式(如网上申报)、邮寄申报方式,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以及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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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行申报的11项收入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国债利息等不计入年所得

  根据《办法》,政府特殊津贴、国债利息等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免税所得,以及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有关所得,均可不计入年所得。此外,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均不计入年所得。

  不按时申报要受罚

  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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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地税局:还未接到通知

  就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办法》的有关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甘肃省地税局三处的郑处长,他表示,省地税局目前还没有接到上级部门的相关通知,如果《办法》下发,他们将严格按照《办法》要求执行。

  (刘明煜 刘亮 王冰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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